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
从《困学纪闻》看王应麟
悲剧谢幕还是悲剧上演?
活动课三  我看拿破仑
余春玲《我看中美关系》
最新热门    
 
我看王莽

时间:2009-7-24 13:57:01  来源:不详
兼颐。所以要得天下的人心里都清楚,自己该依靠谁抑 制谁,王莽却不明白。   

  当王莽实行改革时,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为了达到尽善尽美的目标,不惜 得罪所有的人。例如,对社会矛盾的焦点土地和奴婢问题,王莽在始建国元年宣 布的政策是:将天下田改名’王田’,奴婢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每个不 足八个男口的家庭,使用的田不得超过一井,超过部分必须分给九族邻里,原来 没有田的人可以根据制度受田。还规定,对胆敢说"井田圣制"坏话的人,违反 法令造谣惑众的人,都要押送到边疆去。   

  大地主豪强当然会激烈反对,因为他们占有的田地远不止一井,要他们将多 余的土地交出来等于要割他们的肉。他们占有的大部分奴婢是用于农业生产的, 现在将土地都交了,难道将奴婢白养着?而奴婢又不许买卖,岂不是逼着他们白 白送掉吗?小土地主,包括刚够得上自给标准的农民也不满意,一则这些人多少 要减少一些土地,更主要的是原来实际上已经私有的土地现在要变成公田了,如 果将来家庭人口减少,还得再交出去。由于既没有可行性,又没有切实的强制措 施,地主豪强多余的土地大多没有交出来,所以政府没有足够的土地分给应该受 田的无地、少地农民,对这一纸空文,农民自然也不会满意。侥幸分到土地的人 心里也不踏实,因为这是"王田",不属于自己。至于奴婢,改称"私属",不 会绘他们带来任何利益,禁止买卖更没有改变他们的身份,相反,由于买卖改为 暗中进行,或者主人原有的土地减少,他们的处境只会更坏。实际上官僚地主的 土地和奴婢买卖并未停止,因而被处罪的不计其数,更引起了他们的反对。三年 后,王莽只得让步,于是土地和奴婢买卖合法恢复,原来的业主肯定要索回已交了公而被其他人"受"了的土地。至此,王莽就将唯一拥护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也得罪了。   

  为了抑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控制物价,改善财政,王莽 在始建国二年(公元十年)下诏实行五均六。所谓五均,即在长安、洛阳、邯郸 、临淄、宛、成都等城市设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各城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 一人。工商各业,向市中申报经营,由钱府按时征税。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评 定本地物价,称为市平。物价高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 卖;五谷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百姓因祭祀或丧葬无 钱时,可向钱府借贷,不收利息,但分别应在十天或三个月内归还。因生产需要 也可贷款,年利不超过十分之一。所谓六,是由国家对盐、铁、酒、铸钱、五均 赊贷实行统制,不许私人经营;控制名山大泽,对采集者征税。   

  从这些政策的内容看,似乎相当合理,制订的出发点也不能说不对,如果真 能实行,政府和百姓双方都能得益。很明显,五均的前提是政府必须掌握相当数 量的商品和货币,并且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由于没有这两方面的条件,王莽只 能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反而给了他们搜刮百姓的机会,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垄 断性经营。由国营对盐铁等实行统管统制,早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再次实 施自然不会有好结果,而由国家控制名山大泽,实际只是给主管官员增加了财源 。总之,国家没有增加收人,百姓却加重了负担,正当的商人和手工业主也受到打击。   

  王莽对货币的改革,开始时只是为了复古,模仿周朝的子母钱。以后又不顾 五铢钱从武帝时开始已经生产了二百八十亿万的现实,盲目推行花色繁多却没有 信用的各种新货币。受到百姓抵制后,还企图通过严刑峻法强制推行、规定携带 使用五铢钱的人与反对井田制同样处罚,流放边疆。为了限制盗铸,他规定"一 家铸钱,五家连坐,没人为奴婢",以至没为官奴婢的人"以十万数"。为了提高他颁布的"布钱"的地位,王莽规定官民出入都得带上,否则,就是有合法的 证明,旅馆也不接待食宿,关门和渡口可以加以拘留。连公卿出入宫门时,也必须出示所带布钱。一种货币变成了通行证后,流通的作用也就不存在了。   

  由于王莽定下了过高的目标,又深受"夷夏之辨"的影响,对边疆少数民族 的境外政权也采取了一系列错误政策。他胁迫羌人"献"出青海湖一带的土地设 立西海郡,以便与国内已有的北海郡(国)、南海郡、东海郡合起来凑全"四海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