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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士:科举制度的观念基础

时间:2009-7-24 13:57:19  来源:不详
代的早期或初创时期。察举滥觞于开国皇帝刘邦,初建于汉文帝时期、形成于汉武帝时期;九品中正制建立于操魏政权的初期;科举制创立于隋朝之初,真正形成于开国皇帝唐高祖时期。而且,在这几个朝代之前都有一个因政治军事争斗而形成的较长时间的社会大动荡,或按古人常用的说法,有一个丧乱时期。这种特殊的历史局面便构成取士观念与实践的重要前提条件。

    每当新王朝建立之初,统治者出于巩固政权和完善治理的需要,都会急于扩充官吏的队伍。但社会大乱之后,前朝的教育机构早已荡然无存,临时设立学校,又远水不解近渴,无法满足眼下的急迫需要。所以,统治者把急切的求贤目光自然就转向社会,转向民间。统治者的许多求贤诏令,虽然不能排除笼络人心的用意,但也的确反映出对人才的渴求。刘邦诏令天下:“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17]。曹操也说:“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18]

    显然,统治者这种求贤纳贤的愿望十分强烈,以至把举贤定为官吏们的义务,不举贤者无异于犯罪。如汉武帝诏令:“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并规定“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19]隋杨帝“令州县搜扬贤哲……不限多少,不得不举。限以三旬,咸令进路。”[20]由此也可以看出统治者求贤的急切心理,如曹操明确地说:“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21]。这种急切的心理当然有利于取士的观念。唐代的杜佑曾对这种做法提出批评,认为秦汉以降,各朝不重庠序教育,只是急于取士。杜佑认为古人“选贤任能”以养士为主,“立庠塾于乡闾,建黉学于都邑,训公卿大夫之子弟,设俊、造之目而勖勉成之”。而“秦汉以降,乃异于斯。其行教也不深,其取材也务速”。[22]他对取材务速的批评很值得注意,这一点道出了汉代以后取士观念和实践的特点。杜佑把古人的设学行教与后来的取材务速相对列,其实已经触及养士与取士的差别。

    取士的观念以及与之适应的察举和科举制度一旦在汉唐之间确立,便为后世所沿袭,取士的观念从此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教育文化中一个不可动摇的根本观念。

    (3)缺乏连续稳定的学校教育系统

    在古代中国,虽然历来重视教育,但缺乏一个连续稳定的学校系统。自东周以后,私学虽然兴起, 但学校教育却长期衰退。由于缺乏人才的正规培养机构,统治者自然把眼光转向社会,采取取士的方式以满足其对人才的需求,。察举制、科举制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对学校体系不足的一种替代性措施。

    如前所说,察举和科举取士与学校养士是两种不同的选拔人才的思路。从理论上讲,两者甚至是相互排斥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察举和科举本身就是弥补学校教育欠缺的一种应急性措施,而科举制度一旦确立, 它反过来又对学校教育产生了抑制作用,致使学校教育的萎缩,而这又进一步加强了科举的地位。清代的王夫子赞赏董仲舒的建议,认为取士应与养士相结合。他说:“乡举之法,与太学相为经纬,乡所宾兴,皆乡校所教也。学校之教,行之数十年,而乡举行焉。”[23]然而,这样一个合理的想法,在两千年中间竟然无法实现。这本身就反映出取士观念与养士观念的内在冲突。

    另外,取士和养士这两种不同的观念不仅会导致统治者不同的选拔官吏的策略,同时也会在知识阶层中造成不同的价值导向。学校之所以得不到连续稳定的发展,与知识阶层的心态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学家吕思勉精辟地指出:“乡贡、学校,二者互为盛衰。盖学校有名无实;而不论其为由乡贡,由学校,凡应举者皆意在得官,欲得官必求速化,骛声华、事奔竟之术正多,何必坐学!此则学校之所以日衰,乡贡之所以日盛。至明世,法虽束缚之一出于学,究亦学校其名,乡贡其实也。其机则唐代肇之矣。”[24]

取士观念作为长时段观念

    论者通常指出,科举制度为中国所特有,并一度为西方所推崇。这也说明,在近代以前,中国和西方选拔官吏的机制有着不同的观念基础。从西方各国历史看,似乎养士的做法更为普遍。虽然贵族长期垄断的主要的公共职位,但培养专门人才的观念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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