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均建都北京,对元朝大运河进行了扩建。明代整通惠河闸坝,恢复通航;1411年扩建改造会通河,引汶水人南旺湖,利用南旺湖地势主的有利地形,修建南旺水柜,十分之七的水北流,十分之三的水南流,解决了会通河水源问题,并增建船闸至51座。为使运河免受黄河泛滥的影响和避开360里的黄河航程,明朝先后在1528~1567年和1595~1605年,自今山东济宁南阳镇以南的南四湖东相继开河440里,使原经沛,除州入黄河的原泗水运河路线(今南四湖西线),改道为经夏镇、韩庄、台儿庄到县入黄河的今南四湖东线,即韩庄运河线。此外,为保障运河通航安全,还修建了洪泽湖大堤和高邮湖一带的运河西堤,并在运河东堤建平水闸,以调节运河水位。清朝于1681~1688年,在黄河东测,约由今骆马湖以北至淮阴开中河、皂河近200里,北接韩庄运河,南接今里运河,从而使运河路线完全与黄河河道分开。明清两代规定运河漕的载重量为400石。明朝漕船载重吃水不得超过3尺,年漕运量约400万石。清代规定漕船载重吃水不得超过3尺5寸,年漕运量约400万石。
1855年,黄河在河南省铜瓦厢决口北徙,在山东省夺大清河入海,大运河全线南北断航,清朝后期和是华民国时期,曾几度倡议治理运河,但均未付诸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3年和1957年兴建江阴船闸和杨柳青、宿迁千吨级船闸,开始了对古老的大运河的部分恢复和扩建工作。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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