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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权:历史教学不能想当然

时间:2009-10-18 17:12:55  来源:李国权
 


历史教学,请少些“想当然”


浙江省绍兴县柯桥中学    李国权

 

高中世界历史《美国内战》一课中对于林肯政府颁布的《宅地法》,课本中是这样描述的:“规定美国公民只要交付10美元的手续费,就可在西部获得一块相当于64公顷的土地;连续耕种5年以上,这块土地就成为私有财产。”一位历史教师在讲述这一内容时,忽然大加发挥,说道:“按法律规定,一个美国公民只要付10美元的手续费,就可在西部获得一块相当于64公顷的土地,那这个人如果支付20美元,就可得到128公顷土地,如果支付30美元、40美元呢……哇,同学们,可以想象,这一法律的颁布肯定极大地激发了美国人民的革命积极性,所以成为北方扭转战局的重要因素。”

 

查阅美国《宅地法》,其这样规定:

 

“(美国公民)从1863年元月1日起有权登记1/4平方公里或以下尚未分配给私人的公有土地;上述之人(指美国公民)可提出一优先购买的申请,申请之时即可以每英亩一美元二角五分或更低的价格优先购买土地;或应在测量之后,按照公有土地法令的再分割办法登记坐落在一块的80英亩或以下的此种尚未分配给私人占有的土地,那时每英亩二美元五角;应规定,凡占有土地或居住该地者,根据本法案的规定,可另行登记邻近于其原有土地的土地,连其原来所有的土地及占有土地在内,总数不得超过160英亩。”

 

从上述引用的法律材料中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点:一美国公民获得西部土地需出钱购买,尽管土地的价格得低,但决不是无偿的;二获得土地的总量是有限制的,即不得超过160英亩,折算成地积公制为64.75公顷,刚好跟历史教材中规定的数字相当。由此可见,那位历史教师的说法完全是心血来潮,毫无法律与事实依据。他犯了历史教学中一种叫作“想当然”的错误。

 

“想当然”也即完全凭主观推测,认为事情大概是或应该是这样。教师事先没有仔细备课或缺乏必要的资料查证,在上课时兴致所至,想到什么就讲什么,结果闹出了大笑话。课堂上学生当然不可能清楚地知道这些专业知识,但作为教师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是很不应该的,尤其是历史教师,因为它严重违背了历史的本意。历史虽说含有很强的主观意识,但这是作为历史认识的角度而言的,作为存在的历史或过去了的事实,历史应尽可能客观地反映事实,她不能被主观想象或推测,教师也不能不加考证就简单地认为事情大概就是这样或应该是这样。其实,上述“想当然”的错误教师只需稍微查阅一下相关材料,就可以避免出现这样的笑话。

 

如果上述“想当然”的错误是由于教师一时心血来潮,没有仔细考证属于教学中不经意间发生的,那下面的错误则完全是教师缺乏对历史本身正确地理解而出现的,它体现了教师对历史发展过程的错误认识,更多地体现了教师专业知识的不足或缺陷,而对教学或对学生的影响则比上述错误要更严重得多。

 

 

 

在分析关于中国近代中华民国建立后,孙中山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目的问题时,许多教师往往根据一些辅导资料上所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而在课堂上也不加仔细考虑跟着这样讲述。不难看出这又是一个“想当然”的错误。因为事实上后来袁世凯确实专制独裁了,甚至于进行了复辟,而《临时约法》颁布也确实是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所以一些教师便想当然地认为孙中山颁布《临时约法》的目的是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这样的推测虽然很有道理,但却是错误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事实,也即仅仅是主观上的推测,是“想当然”,而不是真正的历史。

 

那么颁布《临时约法》的目的应该怎样表达才算准确?才算符合历史的真相呢?依笔者之见,应把上述表述中的“袁世凯”三字改为“总统”才显得较为真实。原因至少有三:

 

首先,孙中山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袁世凯后来会独裁专制,如果孙中山早知道袁世凯会违背共和,依他的为人与个性,说什么也不会把总统职位相让。后来的二次革命、护国运动等也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孙中山当时对袁世凯的为人是相当信任的,尽管我们可以说这是袁世凯伪装得好,欺骗了孙中山及其它革命党人,但孙中山在那时对袁世凯的完全信任却是不争的事实。1912年2月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时致电袁世凯道;“查世界历史,选举大总统,满场一致者只有华盛顿一人,公为再现。同人深幸公为世界之第二华盛顿,我中华民国第一华盛顿。”在接到袁世凯赞成共和的电文后,孙中山大喜过往,致电袁世凯说:“民国确立,维持北方各部统一,此实惟公一人是赖。语云:英雄造时势。盖谓是也……新旧交替,万机待举,遗大投艰,非公莫办……”这些话语简直就是对袁世凯的称颂了。孙中山甚至还和黄兴到北京与袁世凯会晤,多次密谈以后,孙中山感慨道:“今日之中国,惟有交项城治理。”黄兴也表示:袁总统“实为今日第一人物”。可见,孙中山对袁是绝对相信的,也即相信袁会依据其所说的共和而行事,所以孙中山怎么会想到袁世凯以后会专制独裁而事先加以限制呢?

 

第三,孙中山之所以在去职以前要求制定和颁布一个明确表明共和,尤其是国会可以弹劾总统的《临时约法》,是其追求民主共和一贯做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孙中山从走上革命道路到饮恨北京去世,民主共和是其一生的理想与追求,他为了实现这一政治理想而奋斗了三十多年,而美国式的民主是其比较各国状况后所得出的最佳选择。孙中山尤为推崇美国宪法中的三权分立,并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他希望在中国也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实现真正的美国式的民主。所以,1912年3月在他主持下,南京临时参议院匆匆颁布了《临时约法》。这个法律的颁布仅仅是孙中山实现民主共和的一个程序,他根本没想过要去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孙中山颁布《临时约法》不是针对袁世凯本人,而是针对总统这个职位的。换句话说,假如袁世凯不做总统,孙中山也会颁布这样一个法律,那怎么能说《临时约法》的颁布目的是“为了防止袁世凯专制独裁”呢?明摆着犯了“想当然”的错误,只不过后来袁世凯确实违背了民主共和,搞了专制独裁,所以一些教师便“想当然”地有了这样的说法,这绝对是错误的。从历史学习的方法层面上分析,它有违“论从史出”的一般原则,得出这种错误的结论是凭着后来历史发展的事实来推测前面发生的历史状况,这样的推测如果建立在客观的方法基础上,倒也不失为一种学习的方法,但如果是主观的推测,那就并不一定正确了。

 

历史教学中少一些这样的“想当然”,体现了一位历史教师严谨教学的态度,这是一位教师尤其是一位历史教师最基本的素养。事实上,避免这样的错误也并非十分困难的事,它只需历史教师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行为有更高一点的要求,有更严一点的态度。可惜的是,在平时的历史教学中,我们几乎经常碰到这样的“想当然”,也许对当事者来说认为只要上课学生喜欢,结果只要考试优秀,这一些细末枝节的事儿算得了什么,但对教学,对学生却是极其有害的,因为你传授给了学生一种错误的学习方法和不良的处世原则——“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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