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学,请少些“想当然”
浙江省绍兴县柯桥中学 李国权
高中世界历史《美国内战》一课中对于林肯政府颁布的《宅地法》,课本中是这样描述的:“规定美国公民只要交付10美元的手续费,就可在西部获得一块相当于64公顷的土地;连续耕种5年以上,这块土地就成为私有财产。”一位历史教师在讲述这一内容时,忽然大加发挥,说道:“按法律规定,一个美国公民只要付10美元的手续费,就可在西部获得一块相当于64公顷的土地,那这个人如果支付20美元,就可得到128公顷土地,如果支付30美元、40美元呢……哇,同学们,可以想象,这一法律的颁布肯定极大地激发了美国人民的革命积极性,所以成为北方扭转战局的重要因素。”
查阅美国《宅地法》,其这样规定:
“(美国公民)从1863年元月1日起有权登记1/4平方公里或以下尚未分配给私人的公有土地;上述之人(指美国公民)可提出一优先购买的申请,申请之时即可以每英亩一美元二角五分或更低的价格优先购买土地;或应在测量之后,按照公有土地法令的再分割办法登记坐落在一块的80英亩或以下的此种尚未分配给私人占有的土地,那时每英亩二美元五角;应规定,凡占有土地或居住该地者,根据本法案的规定,可另行登记邻近于其原有土地的土地,连其原来所有的土地及占有土地在内,总数不得超过160英亩。”
从上述引用的法律材料中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点:一美国公民获得西部土地需出钱购买,尽管土地的价格得低,但决不是无偿的;二获得土地的总量是有限制的,即不得超过160英亩,折算成地积公制为64.75公顷,刚好跟历史教材中规定的数字相当。由此可见,那位历史教师的说法完全是心血来潮,毫无法律与事实依据。他犯了历史教学中一种叫作“想当然”的错误。
“想当然”也即完全凭主观推测,认为事情大概是或应该是这样。教师事先没有仔细备课或缺乏必要的资料查证,在上课时兴致所至,想到什么就讲什么,结果闹出了大笑话。课堂上学生当然不可能清楚地知道这些专业知识,但作为教师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是很不应该的,尤其是历史教师,因为它严重违背了历史的本意。历史虽说含有很强的主观意识,但这是作为历史认识的角度而言的,作为存在的历史或过去了的事实,历史应尽可能客观地反映事实,她不能被主观想象或推测,教师也不能不加考证就简单地认为事情大概就是这样或应该是这样。其实,上述“想当然”的错误教师只需稍微查阅一下相关材料,就可以避免出现这样的笑话。
如果上述“想当然”的错误是由于教师一时心血来潮,没有仔细考证属于教学中不经意间发生的,那下面的错误则完全是教师缺乏对历史本身正确地理解而出现的,它体现了教师对历史发展过程的错误认识,更多地体现了教师专业知识的不足或缺陷,而对教学或对学生的影响则比上述错误要更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