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明确本课的主要教学目标。即仍要坚持一课一个中心这一优良传统,将一节课的各个层次的教学目标实现整合。具体而言,可以根据高一的实际情况分三个层面来理解教材,并设定主要的教学目标。
第一个层面是看课程标准对本课的要求:
3、概述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史实,认识其对中国社会变革的影响。
4、概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史实,认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伟大意义。
第二个层面是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对本课的要求:
简述五四运动的导火线、主要成果和历史意义;了解中国共产党“一大”、“二大”的召开及意义;概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主要史实:国民革命、南昌起义和秋收起义及意义、土地革命作用、红军长征及意义、遵义会议及意义、全民族抗战、全面内战爆发时间和粉碎国民党进攻、三大战役名称和意义、渡江战役作用;认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意义。
体会先进知识分子、无产阶级在民族危机中所表现出来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体会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革命品质和为人民解放事业不懈奋斗的精神。
第三个层面是看省教研室《高中历史会考标准》对本课的要求:
①五四运动(A,B);②中国共产党“一大”(A,B);③民主革命纲领的制定(A,B);
④国民革命(A,B);⑤红军长征及其意义(B,C);⑥遵义会议(A,B);
⑦三大战役的胜利(A,A);⑧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意义(B,D)
毫无疑问,课程标准对本课的要求较为宏观而抽象;如果只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本课的任务仍然很重;然而,如果只就《高中历史会考标准》对本课的要求而言,如果上成2课时(前四个条目为第1课;后四个条目为第2课),就知识目标而言,任务应当是不重的,我市的任何学校、任何高一师生,都是不难完成的。
当然,这只是就知识目标而言,或者说只是就“知识与能力”这一层次的教学目标而言。
还有另外两个层次的教学目标尚未予以考虑。
不过,关于教学目标的设定,我有以下两点认识:
第一,三个层次的教学目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教学实际过程中不应当被割裂。因此,让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应当就是能力培养的过程,是学习方法指导与习得的过程,也是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并逐步内化的过程。
第二,“能力”“方法”“情感”等教学目标,绝不是一节课、一个星期的教学可以达成的,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渐进的过程。因此,没有必要自我束缚,在一节课内为自身设计过重的教学任务,以致无法完成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