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教材 >> 教材研究 >> 正文
子乔:假如你是慈禧——
子乔:就义和团运动与袁
子乔:谈谈袁伟时先生新
最新热门    
 
子乔 :矫枉岂能过正义和团运动史实述评

时间:2009-10-18 17:23:58  来源:子乔
 

 

编者按:

本文作者系“一名置身事外的业余历史爱好者”,但他对义和团运动的考证工作,恐怕是即便一些学者,也将汗颜。近年来,在义和团运动研究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语境,这就是反教科书观点的语境。深坐书斋的正统学者似乎无意与这些非主流观点进行纠缠,但这种语境对当代中国的历史教师来说,影响却较为广泛。如果说学者在做的是“在虚构历史的基础上任意发挥”,那么跟在这些任意发挥背后的发挥又将是什么?

令人感到不小的遗憾的是,这篇文章的最后是待续二字,本文究竟是否完成尚不得察。如果有网友知晓它的续文,欢迎推荐给我们。

 

(再按:本文发布后,有热心网友给我们提供了作者续文的信息,经此热心网友的提示,我们查找了该篇的续文。现一并重新发布。在此向这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不过,这次我们得到的仍然是未完成的作品。或许,残缺也是一种美吧。)

(另,本文相关的一篇文章课程网也已经转载,《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大家可以对照阅读,进行比较。)

 

 

 

子乔 :矫枉岂能过正——义和团运动史实述评 

  一、题解 

  程歗先生说:“历史学的诫鉴功能,应该建立在人们对历史的正确认知的基础之上。”([27]P.9) 林华国先生说:“只有在弄清历史真相后,才能对历史作出符合实际的分析。”([27]P.19) 这些话就像“一加一等于二”那样平淡无奇,想来不会引起大多数人的感触,但它们却是两位义和团研究专家几十年历经风雨之后的金玉良言,不了解历史本身的复杂性和历史研究的复杂性,就无法体会到它们的份量。

 

  作为一名置身事外的业余历史爱好者,我一直觉得,没有什么比能知道历史真相更幸福的了(当然,严格地说只能接近真相)。我们知道的历史真相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不少历史问题,一旦事实基本澄清,结论自然就出来了,但却往往求之而不得。要接近历史真相,唯一的途径是从史料入手。傅斯年先生说:

 

  “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做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那个主义。……史学便是史料学。”([57]P.420-421)

 

  这话虽有些绝对,但其合理成分却不容忽视。上世纪下半叶的很长一段时期,我们的历史学不正是在“扶持或推倒这个运 动,那个主义”吗?义和团研究就是一个代表。但是,本文要批评的并不是这种语境下的义和团研究——因为别人已经说得够多了——而是表面上与其对立,但实质上却如出一辙的另一种语境下的义和团研究,一种矫枉过正的义和团研究。【子乔按:其实矫枉过正的现象并不限于义和团研究。】

 

  义和团运动自产生以来,就有着多种不同评价,包括同一时期并存的不同评价和同一评论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评价,详情可见王学典先生的《语境、政治与历史:义和团运动评价50年》([37])、柯文(美)先生的《有争议的往事:作为历史与神话的义和团》([23])或资中筠先生的《老问题新视角》([38])等文。其中不少论者笔下的义和团,用王学典先生的话说,都是意识形态层面上的义和团,而非学术层面上的义和团,“多数是政论、时论,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史论’,实际上是通过研究历史来曲折地表达政 见”([37]P.18)。用林华国先生的话说则是“在虚构历史的基础上任意发挥”([27]P.231)。

 

  王学典先生的评语在原文中是指“反西方”冷战语境和“反封建”新启蒙语境下的义和团研究。我想,如果将此话用于王先生前文提到的“反传统”启蒙语境和“反帝国主义”救亡语境,也应该是符合其本意的。此外,他下文还提到了“反激进主义”学术语境。但我发现还有一种新兴语境,似乎前途看好,不知如何命名,网上广为流传的《重评义和团运动》([26])这类文章可视为该语境在义和团研究领域的代表。我认为傅斯年、王学典、林华国三位先生的话也完全适用于该语境。

 

  历史学要有独立的“学格”,而不应成为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学等等的附庸。没有独立人格的人生不如死,没有独立“学格”的学科毫无存在价值。

 

  最近读了一些关于义和团运动的论著和历史文献,我发现,和传统语境下的“教科书观点”一样,新兴语境下的“反教科书观点”也有不少对史实的隐匿和歪曲。现以袁伟时先生的《现代化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39])和北明女士的《重评义和团运动》([26])两文中的有关内容为例,作一简要说明。

 

 

 

[1]

子乔   2005-03-24 19:03:4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袁伟时先生在《现代化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一文中说:

 

  “教科书也谈到拆毁铁路……如此说来,拆毁铁路不过是抵抗侵略者迫不得已的措施。实际情况怎样?……‘二十九夜(5月27日)先闻涿州至琉璃河一带猝被拳匪将铁路焚毁,讵今早由琉璃河至长辛店一百余里沿途铁道车站桥梁并局所洋房,均有拳匪蜂起焚烧’……‘刻下电线又阻……至长辛店线阻,由琉璃河至涿州线,被匪徒砍断,所有电均被阻滞。’他们破坏这些设施完全出于对外来事物的敌视,而不是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采取的应急行动。同时,这类行动波及各地,不是局部性的偶发现象。也就是说,这是蓄意破坏财产的罪行,而不是某些史家说的抵抗侵略者的功勋。从时间看,西摩尔军从出发到被迫撤回天津是6月10日至26日之间的事,而在此之前拆毁铁路、电线,焚烧车站、抢掠财产的急报,已纷至沓来。义和团烧杀抢掠、敌视和肆意摧毁现代文明在前,八国联军进军在后,这个次序是历史事实,无法也不应修改。”

 

  这段文字犯了和教科书一样的错误,它为了证明义和团“敌视现代文明”而隐藏了1900年5月27日之前的一些重要史实。请看有关时间表(以[28]P.102-115为基础,并参考其它文献整理而成):

 

  【子乔按:本文日期一律使用公历,引文除外。引文中的旧历日期后会注明相应的公历日期。】

 

  5月12日:义和团在直隶涞水县高洛村杀伤教民数十人。【子乔按:伤亡数字中外文献记载不一,这里暂不讨论。】

  5月13日:义和团转移到定兴县仓巨村,烧教民房屋十数家。直隶布政使延杰、直隶按察使延雍派兵前往镇 压。

  5月14日:直隶巡防营务处总理张莲芬到达涞水,立即致电直隶总督裕禄:“拟请饬派杨分统再带马队—二哨,多带枪子前来;并饬罗提督派大沽李营官带步队二三哨,由塘沽搭火车至高碑店驻防,以遏京师门户。”(转引[28]P.104)

  5月15日:涞水县令祝芾于高洛村抓捕团民多人。

  5月16日:直隶练军分统杨福同率马队八十余名由天津乘火车赶往涞水。【子乔按:天津至涞水无直达铁路,需经津卢铁路至卢沟桥,再由卢保铁路至涿州或高碑店。】

  5月17日:张莲芬、杨福同抓捕、杀死团民多人。天津镇总兵罗荣光派营官李瑞带步队四百名由塘沽乘火车开赴高碑店。

  5月21日:应裕禄之请,直隶提督聂士成加派武卫前军先锋马队统领邢长春率马队二营赴保定一带防缉义和团。

  5月22日:附近义和团纷纷前往涞水助战。义和团采用围点打援的办法,伏击杨福同,将其杀死。

  5月23日:裕禄调聂士成部步队三营、邢长春部中营一哨及左营全队(均为马队)、原驻津马队一营、原驻高碑店步队一哨开往涞、定、涿一带,会同剿团。

  5月24日:涿州义和团纷纷开赴涞水,准备与清军对仗。

  5月25日:张莲芬在涞水追查杀死杨福同的凶手,并劝团民解散,团民不允。

  5月26日:一些团民打算从高碑店乘坐火车去涿州,在买票时与铁路员工发生不快,怒而将高碑店铁路拆毁,并拔去电杆。【子乔按:是北京南边卢保线上的高碑店,不是北京东边的高碑店。】

  5月27日:大批义和团占领涿州,并开始拆毁卢保铁路高碑店-涿州-琉璃河-长辛店-卢沟桥一线及沿线设施,一直持续到6月上旬。【子乔按:这是运动开始一年零七个月以来,义和团第一次大规模拆毁铁路,此前山东高密反筑路运动的主力不是义和团。】

 

  其中5月26日拆毁高碑店铁路主要是报复铁路员工,有一定偶然性,规模不大,故当时很少有人记载(相比之下27日毁路的记载就很多)。据《高枏日记》载,义和团“烧高碑店火车,亦因赴涿州时,往买火车(票),付价,无客座与之。次日又如之,激怒放火。”(转引[40]P.55) 可见,义和团不但乘坐火车,而且还照章购票,只是因与铁路员工发生不快,才怒而毁路。其行为虽然过激,但与“敌视现代文明”毫无关系。【子乔按:另据陈振江先生说,杨典诰的《庚子大事记》里有更详细的记载,“它同样说明乡民照章购票而被铁路人员欺弄和敲诈才烧铁道、毁火车的。”([40]P.55) 因我暂未找到杨书,故仅供读者参考。】

 

  至于从5月27日开始的行动,则主要是为了防止清政府继续由卢保铁路调兵前往涞、定、涿一带,其次是为了打击报复洋人,也与“敌视现代文明”基本无关(此说以陈振江先生为代表)([41]P.241-254)。从时间表看,清军通过铁路的迅速调集对义和团构成了巨大威胁,而且义和团又杀了清军分统杨福同,他们料到清政府还要增兵,故先毁路以阻之。据日本人佐原笃介等编辑的《拳事杂记》说:“二十九夜烧琉璃河,初一日早晨复有长辛店之事……涞水……团匪专志焚站毁路,果何为乎?答:正以见团匪之愚也。意谓前既拒杀官长,祸必不免,毁路所以阻兵,烧站而死西人,更可图快。此等举动,非至愚至蠢者必不出此。”([15]P.245-246)

 

  廖一中先生在《也论义和团反对先进科技的问题》一文中认为,聂士成是在卢保铁路被毁后才出动的,而且是去保护铁路,不是去镇 压义和团。所以义和团此前拆毁铁路就不是为了“阻止聂士成运兵”(其他学者的说法),不是出于作战的需要([43]P.69-70)。这显然是既不符合逻辑又不符合事实的。首先,怎么能用后来的实际情况去否认主观动机呢?其次,该文偷换了概念,把“聂士成运兵”换为“聂士成奉命率军”,说的是聂士成亲自出马的情况,而此前聂士成的下属和其他清军部队已经由铁路赶往涞水一带镇 压过义和团了(详见上表)。【子乔按:那些学者说“阻止直隶提督聂士成运兵”([40]P.247)也不严谨,义和团就是针对清军,而不是特别针对聂士成。】

 

  再请看6月上旬义和团因对敌需要而拆毁铁路的记载(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括号内为公历,后同):

 

  《拳匪纪略》([清]艾声):五月九日(6月5日),“高碑店兵拳开仗,拳死数十人。大沟等村拳闻之,急欲赴高碑助战,而白沟拳欲拆北河铁桥以阻运兵。定兴拳因与官绅约,不拆路,力阻之,甚至叩头,白沟拳不允,竟烧桥。”([07]P.454-455) 【子乔按:作者为当时的定兴县官员。傅斯年先生说:“一分材料出一分货”([58]P.475)。以上这条史料话虽不多,但信息量很大。我看至少有六点:一、西摩尔军6月10日强行向北京进发之前,清政府仍在镇 压义和团,另可参见6月6日的上谕([01]第26册P.120,NO.456)。当然,此时主抚派已经占了上风,但主剿派仍在行动。慈禧最终决定利用义和团抗击外敌则是在6月16日(详后);二、北河铁桥在6月5日之前仍是完好的,而此时直隶义和团运动已经蓬勃发展好几个月了;三、白沟拳焚毁北河铁桥是为了阻止清军调动;四、义和团组织松散,各地拳民各自为政;五、当时有一部分义和团还是比较理智的,而且颇守信用;六、某些地方官绅与义和团的关系很微妙。】

 

  《拳乱纪闻》([日]佐原笃介、浙西沤隐):五月十日(6月6日),“近日京中到有西兵,为数虽微,而居民等已均甚惶惑。拳匪大队,近已由京乘坐铁路火车至津,一路即将铁路拆毁,并将黄村之车站纵火焚烧,铁路桥梁亦遭毁去。”([14]P.122)

 

  《拳乱纪闻》([日]佐原笃介、浙西沤隐):五月十日(6月6日),“闻有俄兵四人,因遭团匪杀伤,俄国现特调派可萨克马兵五营,火速进京,顷刻可到,拳匪恐俄兵即至,故将天津铁路毁坏,以阻俄兵来攻。”([14]P.123)

 

  其实,在运动的高潮之前,义和团破坏外来事物的程度是有限的——高潮中很多团民确已完全丧失理智,但文明之邦的正规军又何尝不是呢?——这一点被很多人忽视了。仍以铁路、电杆为例:

 

  从1898年至1900年4月底,除山东高密县外,各地义和团和其他民众并没有大规模的拆毁铁路、电杆的行为,连这类口号都较少;从1900年4月底至8月中旬,“义和团在京津地区和直隶、东北一些地方,广泛地掀起拆毁铁路、电杆和焚砸其它洋物洋货的活动,还采用遍贴传单的形式造成强大的宣传攻势”([40]P.246),而第一次大规模的实际行动,国内外学术界一致认为是从5月27日开始的。八国联军战争爆发后,不但义和团拆毁铁路,清政府也命令清军拆毁铁路以阻挡敌军([01]第26册P.144,NO.564);从1900年8月中旬北京陷落到1902年各地义和团运动失败,“拆毁铁路电杆的活动与宣传转入尾声,而日趋销声匿迹。”([40]P.249)

 

  可见,义和团开始广泛宣传拆毁铁路、电杆,正是在列强以战争胁迫清政府镇压义和团的时候,而采取大规模实际行动,则正是在清政府镇 压期间以及八国联军战争期间。这绝不能说是偶然的,因为卢保铁路1897年4月就已开工,1899年2月就已通车([35]P.81),义和团为何要等到1900年5月底才拆毁呢?周锡瑞先生也认为:“在5月的最后几周里,涞水冲突不久,马上又发生了义和团占领涿州和首次破坏铁路线的事件。义和团最先攻打北京至保定的铁路线,其动机无疑是期望阻挡前来镇 压的官军。”([18]P.332) 这位客观严谨的美国学者应该没有为义和团开脱之嫌吧?【子乔按:义和团的口号主要用于震慑洋人,评价时应主要看实际行动。】

 

 

 

[2]

子乔   2005-03-24 19:04:3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便是在运动的高潮中,义和团也没有“逢洋必反”。上面已经举了义和团买票坐火车和“与官绅约,不拆路”的例子,下面这条史料则更能说明问题:

 

  《畿南济变纪略》([清]刘春堂):六月初(6月底),“拳匪谬称奉旨,妖氛遍地;凡铁路官募工役,概谓之‘二毛’,欲尽除之。铁路人人自危,皆错愕不知所为。或献计曰:‘莫如迎师立厂,拳匪顾念同类,或可免意外之虞。’观察不得已从之,立厂于西关永宁寺,迎师教练,诫毋焚杀。铁路诸色人等尽入其中。由是人心始定,拳匪与工役耦居无猜,附省二百余里铁路得以无恙。然匪首持权搜杀教民,与他厂无异,观察不敢禁也。”([12]P.314)  

  当时八国联军战争已经爆发,但因为铁路官员支持义和团——哪怕是被迫的——而且保定也不是对敌前线,所以义和团就不拆毁铁路,并能与洋务人员即“二毛子”和睦相处。此外,义和团也不拒绝洋枪洋炮,清军就曾从山东义和团手中缴获过多支洋枪([04]P.341),战争爆发后,清政府将一些洋枪洋炮发给天津一带的义和团,后者遂用以攻击八国联军([27]P.179)。  

  不能否认一部分民众意识落后,认为火车是不祥之物,但这肯定不是拆毁铁路的主要原因,而且也不是所有参与拆路的民众都有这种意识。显然,义和团敌视的主要不是现代文明本身,而是被敌人用作镇 压工具和侵略工具,或具有侵略背景的具体事物。同一事物,如为敌人所用则摧毁之,如对自己有利则使用之。当然,其中也有很强烈的对洋人的报复情绪,因为列强在修筑铁路时严重侵害了沿线居民的利益。  

  袁伟时先生不提那些铁路被毁前清政府以之运兵镇压义和团的史实,不提列强及其中国帮凶在修路时对沿线居民的巨大伤害,如强购土地、擅掘坟墓、拆毁民房、糟踏农田、破坏水系、拖欠补偿、调戏妇女、滥杀无辜等等([04]P.30-33、248;[56]P.88-90),更不提由此引发的义和团运动时期拆毁铁路的肇始“高密反筑路运动”([56]),而只顾指责义和团“敌视现代文明”。这属于严重的隐匿行为,已经对读者产生了误导,我就曾经是其中之一(当然该文的出发点是好的)。  

  【子乔按:义和团虽然也参与了山东高密的反筑路运动,但不是主力,不过该运动对义和团此后的口号、行动应有一定影响。《筹笔偶存》所记德国欺压、屠杀高密民众事(该书是山东巡抚衙门经办有关洋务交涉的文牍辑录,作者姓名已佚):“查明此次聚众阻工,实因华德铁路公司屡议改道,致有碍濠里水利。实因办事不遵章程,挖毁麦苗、莱蔬;遇有坟墓,不待迁徙,即行刨掘;地价又未预发,所雇华工,复遇事借势欺压乡民,乡民愤恨已久。”([04]P.248) “五月十一日,有铁路公司小工在集上买鸡,瞥见年轻妇女,肆行无理。是日适逢集期,致触众怒,群起殴辱。该小工回诉公司德人,即以拔标阻工等情,以耸其听。此系当时肇事实在情形。而公司小工及各项厮役人等,平日仗势横行,与民间积仇不解,亦非—日。肇事后,人多势众,拔标泄忿,亦难保其必无。高密县葛之覃既未能调和于事先,又不能补救于事后,徘徊观望。德员遂于十五、六等日派兵来密。十七日路过大吕庄,民间并未阻拦。德兵遂由大吕庄到堤东庄。其时乡民闻洋兵远来,避圩自卫,并未先开枪炮。因洋兵见圩内悬有团练局红旗一面,疑为拒抗,遂先开枪。其实该庄团局仅有红旗,时时悬挂,并非故意敌拒德人。德人不知内地情形,见有红旗,即援向例开枪,攻入圩内。共轰毙民人十五名口,其余受伤甚众,至今尚未医痊者尚有三、四十人。二十日在刘戈庄搜查军械,又轰毙民人五名。另有挑卖果子二人在庄外,亦被轰毙,迄未查出姓名。查以上所毙各庄民,均系老弱佣工之人,并非能执军械打仗者。猝遇轰毙,妇稚无依,情形极为惨酷。再十八日德兵入高密县城,借住书院,将书院所存书籍桌櫈悉数焚毁。又向城乡各团局、民舍搜查枪械,扰累滋多。”([04]P.30-31)】

 

  对于袁先生说的“义和团烧杀抢掠、敌视和肆意摧毁现代文明在前,八国联军进军在后,这个次序是历史事实,无法也不应修改”([39]),我们不禁要问:义和团运动产生之前又发生了什么?对于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历史过程,仅仅截取一个只有一年多的小片断来评判是非,是否公允?即便是在这一年多内,只要认真了解一下史实,我们也不应该把责任都算在义和团头上。

 

  在那种新兴的语境中,有人对历史上反抗压迫的农民暴动大加指责,言必称匪,而对现实生活中同样遭受不公的农民却寄予无限同情,甚至为他们的暴力行为拍手叫好。这种头脑,未必就比义和团高明。当然我不是说袁伟时先生,写本文时我只读过他这一篇文章。

   再如北明女士在《重评义和团运动》([26])一文中说:  

  “不了解中国拳乱的情况,难以对八国联军在中国的作为做出相对客观的判断。对于一个因果相连的事物,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会使人对于事物的结果全然无知;但是只知其二不知其一,却使人无法正确了解和评价那个造成结果的原因……义和团拳众是在6月13号大量涌入北京的。而在拳众大量涌入之前的六月上旬甚至五月,他们在北京及外围的焚烧抢掠屠戮就已经开始了……外国驻华公使馆(现今的外国驻华大使馆)全部遭到围攻,是受害各国组成联军出兵中国(实行紧急解救)的直接原因……八国联军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登陆中国,进兵北京的。”

 

  “但冤有头债有主:义和团拳乱在先,围攻西方驻华公使馆,戕教士、杀中国教徒以至于杀害外国公使在先,八国联合紧急出兵制止在后。慈禧政府无视国际公约、不理各国出兵前长达数月的呼吁警告而持续纵容拳乱,终于引起八国联军出兵,最后导致巨量庚子赔款。按照‘八国联军侵略中国’这个重大历史事件的真实发展顺序,明眼人都清楚,庚子国难乃是慈禧政府自取其辱的必然结果,由此引发的造成中国元气大伤的庚子赔款巨大债务,理应算在‘横挑邻衅,自启祸源’(1900年《中外日报》语)的义和团和慈禧政府头上。”  

  其实,只知其二不知其一或只顾其二隐匿其一的正是北明女士本人,这些说法的主要错误是:  

  1、颠倒了八国联军入侵和使馆被围攻的时间顺序。八国联军入侵的标志是1900年6月10日西摩尔军不顾清政府的劝阻强行向北京进发,而此前北京内城的使馆、教堂和外国人在使馆卫队和清政府的双重保护下并未受到任何攻击,义和团的破坏主要在北京周边和郊区(外城都很少)。6月12日早晨,使馆人员才首次在使馆附近看见义和团([16]P.19)。对使馆的第一次进攻发生在6月14日夜,实施者是义和团和北京市民(事出有因,详后),但这是一次自发行为,规模也不大,被使馆卫队轻易击退,与20日开始的大规模围攻不能同日而语([17]P.277;[27]P.153)。6月16日,联军强行索要大沽炮台,遭到拒绝。6月17日,联军进攻大沽炮台,战争正式爆发。清政府下令围攻使馆则是在6月20日([27]P.154)。【子乔按:一些朋友分不清旧历和公历,如认为杉山彬死于5月15日,在西摩尔军入侵之前。其实,杉山彬死于公历6月11日,他就是去和西摩尔军联络的。】

 

  2、隐匿了外国使馆人员率先违反国际法的事实。对6月12日德使克林德主动袭击、擅自逮捕团民并拒绝释放的举动([16]P.19;[28]P.148),对各国公使和卫队从6月13日开始的主动“猎取拳民行动”([17]P.271-278),对这些行为的严重后果,都只字未提(“主动”是他们自己的说法(转引[17]P.275)),而北京城里的大规模冲突正是从6月13日开始的([17]P.273)。

 

  3、歪曲了清政府(慈禧)对义和团的政策,隐匿了清政府镇压义和团的事实。1900年6月16日之前,慈禧对义和团的政策虽然有一定的阶段性变化,但总的来看仍是以剿灭为主,并未完全接受顽固派(主抚派)“联拳抗洋”的主张(6月初至6月16日有一个决策的过程)。直隶地区对义和团的严酷剿杀直到6月17日仍在进行([28]P.171),这虽然是主剿派的行为,但如果慈禧早就明确决定与义和团联合,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量。关于这一点详见后文。

 

  4、把义和团在北京郊区甚至周边的破坏和6月12日开始的在内城的破坏混为一谈,以突出使馆受到的威胁,为列强出兵找理由。这是一种不太容易识破的把戏。简单地说:中外文献一致显示,1900年5月间,虽然北京郊区和周边的义和团活动很频繁,但城外义和团并未大批进入北京,而城里原有的义和团数量很少,且大部分是少年儿童,他们并没有任何针对城内使馆、教堂、外国人的暴力行为(详后)。为了不给列强借口,这一时期清政府(慈禧)对义和团的政策仍是以剿为主([01]第26册P.100,NO.377;P.110,NO.423;P.114,NO.433)。在京外国人绝对安全,大部分人也没有感到危险([16]P.4-5)。那么,是什么改变了这种局面呢?是列强在5月底派了远超限量的卫队进驻使馆,威胁到了近在咫尺的皇宫,极大地刺激了慈禧,引发了连锁反应,而稍后的西摩尔军强行进京则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子乔按:从5月12日的涞水事件到6月21日清政府“宣战”,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此处暂不赘述,详见下文。】

 

  5、6月20日开始的对使馆的大规模围攻,其基本力量是清军,而不是义和团。林华国先生对此有精彩论证([27]P.152-159)。还有其它一些硬伤,如杀死杉山彬的不是义和团而是清朝的甘军([16]P.19),延杰并非被延雍“以六百两黄金雇佣了拳匪”所杀,而是比延雍还多活了11年([34]P.133),就不多说了。

 

  时间坐标是认识一切历史事件最根本的基础,时间顺序错乱了,事件的因果关系将随之错乱,结论自然不可能正确。不论是袁伟时先生的错误还是北明先生的错误,只要把事件本身及其时间顺序弄清楚,就都一目了然了,而不必一一反驳(主要是后者)。因此,我决定根据读过的资料,按时间顺序整理一下义和团运动的基本史实,并对重要事件进行简单的介绍和评论,以供对义和团运动感兴趣的朋友们参考,希望能纠正一些广为流传的错误说法,但不涉及对义和团运动的总体评价和历史定位——与其争论这些,玩弄概念和符号,什么“爱国”、“误国”、“进步”、“反动”、“愚昧”、“排外”等等,不如静下心来探求一下历史真相。完全复原历史是不可能的,但这不能成为放弃探求历史真相的理由,接近总比远离要好。

 

 

 

[3]

子乔   2005-03-24 19:05: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子乔按:顺便请教各位一件事。《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1900年6月2日下有一条“京师义和团焚烧麦加利银行”([28]P.123),但未说明资料来源。在我已经阅读过的文献中,也未发现关于这件事的记载。我去网上搜索,竟也没有搜到(明显抄自《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的除外)。按常理,麦加利银行(渣打银行)是英国银行,如果当时被义和团烧了,应该是一件重大的涉外案件,会留下很多记录才是,今天有关义和团的著作也应该提到。我只查到,现北京东交民巷有麦加利银行旧址,但它是在《辛丑条约》签订之后才设立的([url]http://archms1.sinica.edu.tw/foreign/show/show5320-01/Index.htm[/url])。如果哪位朋友知道该条记录的原始出处,或者北京最早的麦加利银行的设立时间和地点,麻烦告诉我,谢谢!如果就是东交民巷的那个,则说明《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有误。】

 

  【本节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包括本节后面的部分)

 

  一、历史文献:

 

  [0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02]: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

  [03]:廉立之、王守中编:《山东教案史料》,齐鲁书社,1980年。

 

  [04]:[清]佚名:《筹笔偶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05]:[清]李希圣:《庚子国变记》,载《义和团》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P.9。

  [06]:[清]柴萼:《庚辛纪事》,载同[05]第一册,P.301。

  [07]:[清]艾声:《拳匪纪略》,载同[05]第一册,P.441。

  [08]:[清]鹿完天:《庚子北京事变纪略》,载同[05]第二册,P.395。

  [09]:[清]唐晏:《庚子西行记事》,载同[05]第三册,P.467。

  [10]:[清]袁昶:《上庆亲王请急剿拳匪书》,载同[05]第四册,P.157。

  [11]:[清]祝芾:《庚子教案函牍》,载同[05]第四册,P.363。

  [12]:[清]刘春堂:《畿南济变纪略》,载《义和团史料》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P.306。

  [13]:[清]郑观应:《传教》(《盛世危言》14卷本),载《郑观应集》上册,夏东元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P.409。

 

  [14]:[日]佐原笃介、浙西沤隐:《拳乱纪闻》,载同[05]第一册,P.105。

  [15]:[日]佐原笃介、浙东沤隐:《拳事杂记》,载同[05]第一册,P.235。

  [16]:[英]普特南•威尔:《庚子使馆被围记》,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

 

  二、国外论著:

 

  [17]:相蓝欣:《义和团战争的起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18]:[美]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重印)。

  [19]:[美]费正清等:《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1996年重印)。

 

  [20]:[美]周锡瑞:《论义和团运动的社会成因》,载《义和团运动史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82年,P.576。

  [21]:[美]舒曼:《义和团的起源》,载同[20],P.551。

  [22]:[美]柯文:《义和团、基督徒和神——从宗教战争角度看1900年的义和团斗争》,载《义和团运动一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卷,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P.59。

  [23]:[美]柯文:《有争议的往事:作为历史与神话的义和团》,载《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齐鲁书社,1992年,P.24。

  [24]:[德]狄德满:《基督教、帝国主义与清末义和团运动的兴起》,载同[23],P.336。

  [25]:[德]李维纽斯:《义和团运动与在华基督教会》,载同[23],P.382。

  [26]:北明:《重评义和团运动》,网络版。

 

  三、国内论著:

 

  [27]:林华国:《历史的真相——义和团运动的史实及其再认识》,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年。

  [28]:李文海、林敦奎、林克光:《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齐鲁书社,1986年。

  [29]: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清史编年》第12卷(光绪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2004年重印)。

  [30]:路遥:《义和拳运动起源探索》,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

  [31]:路遥、程歗:《义和团运动史研究》,齐鲁书社,1988年。

  [32]:陈振江、程歗:《义和团文献辑注与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

  [33]:张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

  [34]:廖一中等:《义和团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35]:金士宣、徐文述:《中国铁路发展史(1876-1949)》,中国铁道出版社,1986年(2000年重印)。

 

  [36]:史树青:《有关义和团反帝斗争的文物二三事》,载《文物》,1960年第10期,P.35。

  [37]:王学典:《语境、政治与历史:义和团运动评价50年》,载《史学月刊》,2001年第3期,P.13。

  [38]:资中筠:《老问题新视角》,载《读书》,1998年第1期,P.122。

  [39]:袁伟时:《现代化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网络版。

  [40]:陈振江:《义和团几个问题的辨析》,载《历史研究》,1981年第1期,P.44。

  [41]:陈振江:《义和团拆毁铁路电杆说明了什么?》,载同[20],P.241。

  [42]:陈振江:《华北游民社会与义和团运动》,载同[23],P.230。

  [43]:廖一中:《也论义和团反对先进科技的问题》,载《天津师院学报》,1982年第2期,P.69。

  [44]:王守中:《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山东教案》,载同[20],P.462。

  [45]:王守中:《山东教案与义和团散论》,载同[22]上卷,P.519。

  [46]:王守中:《梨园屯教案浅探》,载《历史教学》,1983年第11期,P.13。

  [47]:程歗、张鸣:《晚清教案中的习俗冲突》,载《义和团运动•华北社会•直隶总督》,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P.67。

  [48]:张广生:《日常生活、权力与真相——玉皇阁庙产之争的历史记忆》,载同[22]上卷,P.420。

  [49]:赵树好:《晚清教案发展阶段新探》,载同[22]上卷,P.568。

  [50]:行龙、赵英霞:《从迎神赛社看近代山西民教冲突》,载同[22]上卷,P.371。

  [51]:成晓军、范铁权:《中西文化冲突与直隶义和团运动的兴起》,载同[22]上卷,P.396。

  [52]:张守常:《教民小议》,载《教案与近代中国》,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P.20。

  [53]:李宏生:《毓贤与山东义和团》,载同[20],P.483。

  [54]:喻大华:《东直督抚与义和团运动的兴起》,载同[22]下卷,P.903。

  [55]:陶飞亚:《山东士绅与反教会斗争》,载《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P.278。

  [56]:马庚存:《山东的铁路修筑与义和团运动》,载同[55],P.85。

  [57]: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载《民族与古代中国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P.419。

  [58]: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载同[57],P.467。

  [59]:池子华、李红英、何辉:《灾荒•流民•义和团运动——以直隶为中心》,载同[22]上卷,P.409。

 

 

 

 

 

矫枉岂能过正――义和团运动史实述评(2)(一、题解中)

 

  作者:子乔

 

 

  一、题解

 

 

  ……

 

  时间坐标是认识一切历史事件最根本的基础,时间顺序错乱了,事件的因果关系将随之错乱,结论自然不可能正确。不论是袁伟时先生的错误还是北明女士的错误,只要把事件本身及其时间顺序弄清楚,就都一目了然了,而不必一一反驳(主要是后者)。因此,我决定根据读过的资料,按时间顺序整理一下义和团运动的基本史实,并对重要事件进行简单的介绍和评论,以供对义和团运动感兴趣的朋友们参考,希望能纠正一些广为流传的错误说法,但不涉及对义和团运动的总体评价和历史定位――与其争论这些,玩弄概念和符号,什么“爱国”、“误国”、“进步”、“反动”、“愚昧”、“排外”等等,不如静下心来探求一下历史真相。完全复原历史是不可能的,但这不能成为放弃探求历史真相的理由,接近总比远离要好。

 

  【续上】

 

  由于这一时期的历史纷繁芜杂,要想梳理清楚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篇幅。所以我打算在本节先给出本文的主要观点和一些基本事实,详情留待后文。这些观点大部分是我所接受的别人的观点,小部分是我个人的观点,它们可能因读到新的资料而有所修正。我的重点是义和团运动兴起和八国联军战争爆发的主要原因和大体过程,特别是义和团、清政府、列强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与此无关的信息则从略。

 

  (一)、义和团运动的兴起有多种原因。

 

  1、列强侵略中国,而“传教士和帝国主义结盟”(周锡瑞语)([18]P.82)。教会势力屡屡侵害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利益,最典型的是教民中的歹徒欺压平民([44]P.472-474),传教士干涉中国内政司法、袒护为非作歹的教民([18]P.91-94;[19]上P.626、631)和侵占房地产([44]P.463-468)。

 

  2、基督教对中国传统社会进行了猛烈冲击。教会藐视儒家文化,不尊重中国传统宗教,企图进行文化征服([19]上P.622-624)。社会成员被强行分为两个群体,教民“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孤立的和自外于中国同胞的团体”([19]上P.614),他们和平民在文化上有很大差别,还享有一些特权,两者经常因此发生冲突([47]、[51]),士绅的反应尤其强烈([55])。【子乔按:本文“平民”指教民之外的民众,包括士绅。“文化”包括宗教、习俗等在内,下同。】

 

  3、清政府处理失当。很多地方官在处理民教纠纷案件时,不会缓和矛盾,要么因教会的压力而“袒教抑民”,要么因仇外而“袒民抑教”([02]上P.57),结果双方都不满意,矛盾反而加剧。

 

  4、运动发生地的具体环境因素。鲁西和冀南地区经济落后,灾害频繁,盗匪猖獗,流民遍地,百姓贫穷、愚昧、保守、强悍,习武之风盛行,秘密结社活跃,士绅对儒家传统感情极深([18]P.15-72;[20];[21];[45]P.523-527;[42];[59])。

 

  前3条是近代各地反洋教运动兴起的共有原因,第4条则有义和团运动自己的特色。

 

  义和团运动是近代反洋教运动的高潮。在当时,不论是主张将义和团招安的顽固派毓贤([02]上P.24)、赵舒翘([02]上P.109-110),还是大肆屠杀义和团的裕禄([02]上P.91)、深得洋人赏识的袁世凯([02]上P.28)、力主学习西方的郑观应([13])、基层官员徐赓陛([52]P.24-25)等等,都一致认为,反洋教运动兴起的根源是:教民良莠不齐,莠民欺压平民,而列强(包括教会)干涉中国内政司法,地方政府不能持平办理,致使平民受屈,群思报复。现在的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则较多地从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包括灾害)等方面找原因,但基本上并未忽视上述原因,如德国学者狄德满说:

 

  “1860年后的传教活动的扩展在中国引起了大范围的、激烈的反基督教抗议活动。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反抗是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势力越来越大的压力所进行抵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对于由外国传教活动对农村传统的政治、文化组织产生的破坏性作用的抵制。作为传教士和中国天主教徒的保护者,法国政府很快就卷入了随后发生的所谓的“教案”。对于法国政府来说,这些教案为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在中国扩大其影响,并进一步扩张其经济和政治势力。”([24]P.337)

 

  另可参见美国学者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国晚清史》([19]上P.626、下P.141)、周锡瑞的《论义和团运动的社会成因》([20]P.592、594)、《义和团运动的起源》第三章《披着基督外衣的帝国主义》([18]P.73-106)、舒曼的《义和团的起源》([21]P.570)、德国学者李维纽斯的《义和团运动与在华基督教会》([25]P.392)等论著的有关内容。

 

 

 

  (二)、各种原因交织在一起,过分强调任何一条而忽视其它都是不妥的。

 

  列强侵略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抽象地强调“列强侵略”会使问题符号化。华北的游民社会([42])以及历史悠久的秘密结社梅花拳、神拳、大刀会等,是义和团必要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31]P.99-204)。民教双方的文化差异,使两者冲突的次数和程度大大增加,尤其是有自然灾害的时候,如不少平民都认为旱灾是洋教造成的([22]P.60-63)。

 

  而另一方面,社会矛盾无处不在,但不是每一个都会酿成巨祸。文化冲突如果没有列强侵略的背景,也断不会升级为如此长时间、大范围、大规模的暴力冲突。文化冲突尽管不能完全消除,却也不是没有缓和的可能,这一点被不少论者忽视了([51]P.401-407)。正如路遥、程歗两先生所说:

 

  “贫苦教民(包括原秘密会社、教门分子中的多数)同平民之间的矛盾,本来属于劳动者内部的纠纷。从教案档上看,这种纠纷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土地、财产或人事关系的诉讼。这类诉讼,即使在平民之间也是经常发生的。另一类是宗教礼俗方面的纠葛,如教民拒绝摊派村社的祭神经费等等。如果是在一个主权国家,经过诉讼或调解,这些纠纷不难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但是,如同帝国主义利用教会来扩大利益一样,教会也利用教民诉讼来树立权威。传教士往往是热衷于打官司的讼棍,依仗胜诉来支配地方行政。教会的特权,腐蚀和毒害了贫苦教民的意识,他们由于极度贫困而产生的同现实社会相对立的情绪,没有发展为健康的反抗思想,而是被教会引到损人利己、无事生非的邪路上去。这样,本来属于一般性的民间纠纷,由于传教士的挑唆和利用,也往往转化为对抗性的冲突。”([31]P.79)

 

  义和团运动的导火索山东冠县梨园屯教案(1869--1900)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案主要由文化冲突而起,平民和教民争夺一块基地,前者要建玉皇庙,后者要建教堂(基地原属玉皇庙,但庙已损坏)。本来,根据双方在1869年签订的“分单”,基地应归教民“建造天主堂”([03]P.125),但平民在1873年反悔了。双方几经争斗,于1887年的一次冲突后,在绅耆的调解下互相妥协,自行和解。教民征得了当地传教士的同意,“情愿将教堂所占庙基归与该村为庙”,而平民“亦情愿另购地基”,为教民“新建教堂。至堂内失少衣物,并如数赔还,言归于好,各自安度”。该协议得到官府认可,“一再研诘,均无异词”,前任和现任县令也各自捐了一百两银子,然后将此案了结(官府此前已经处罚了强行阻止建教堂的平民)([03]P.124-128)。

 

  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当地平民、教民、教士、官府都没有异议,此后两年平安无事([03]P.128)。但从1889年11月开始,山东主教马天恩和法国公使李梅却坚持按1869年的分单执行。在他们的大肆干预下,官府于1892年1月改判基地仍归教民建造教堂,教民也跟着骄横起来,扬言要惩罚平民,民教冲突升级。平民开始武装护庙,遭到官府镇压,玉皇庙被强行拆除([03]P.124-125、128-130)。官府在拆庙的同时提出调解方案,拟将该基地收为官有以除祸根,并另外买地,把玉皇庙和教堂都建好了,但教会却非要使用原玉皇庙基地不可,引起平民闹事([48]P.428)。当年,平民再次上诉,结果为首的士绅被判刑([48]P.428)。从此,普通农民成了护庙骨干,他们斗不过教会和官府,只好从外地找来赵三多的梅花拳帮忙(原名义和拳),民教冲突再次升级,至1897年已经形成很严重的暴力冲突,终于导致1898年10月打着“义和拳”旗号的“赵三多起义”,义和团运动拉开了序幕([18]P.166-187)。

 

  可见,平民和教民经过斗争后,在士绅和官府的调解下互相妥协,达到了一种平衡――平民违约在先,得不到官府的支持,要想收回基地就必须妥协;教民人少,深知传统势力的强大,要想安心度日也必须妥协――但教会和公使在事后的过分介入和清政府的软弱又打破了这种平衡。教会和公使显然不是为了维护教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而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打击中国的传统信仰。翻案激化了矛盾,反而损害了教民的利益。从法律上讲,虽然平民违约在先,但自1887年的新协议生效之后,1869年的分单就已经作废,而且新协议是双方自愿订立并报官府备案的。教会和公使要求翻案无疑是在干预中国司法。

 

  【子乔按:国内很多著作都回避了1869年的分单中写明的基地用途――“建造天主堂”,甚至连分单都不提。至于平民违约的最初原因,至今仍不太明朗,但可以肯定文化冲突是主要原因之一([03]P.127;[46]P.16)。有学者说主要是因为教民私自把基地卖给了传教士,而分单分割的只是使用权,基地仍属公产([30]P.43)。此说有些疑点。梨园屯教案历时31年,屡结屡翻,过程十分复杂,这里无法详述,留待后文。】

 

  引发义和团运动高潮的直隶涞水县高洛教案(同治末--1900)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案同样因文化冲突而起,因教会的干预而升级(但最初不是和基督教,是和摩尼教,详后)([07]P.448;[11]P.373)。另据程?^、张鸣两先生说:“教会对中国农民固有信仰的冲击,并不限于占据庙宇,他们更多地是利用各种场合,口头宣讲或发行印刷品,攻击中国的神祗。他们并不满足于禁止教民崇拜偶象,而且力图干涉一般民众的信仰。有大量记载证明了教会、教民轻慢、侮辱甚至捣毁神象的事例。比较典型的如1864年直隶平山县水碾村教案,一些教民在传教士的指使下,‘把关帝神象两眼挖去,拔去胡须,又把周仓的大刀斫断,并拆庙墙石条,备修天主堂.又把本村龙王庙木雕龙神三尊,也拿到教堂,作了坐凳。’”([47]P.73)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文化冲突,而是文化侵略了。

 

  有的学者注意到,19世纪下半叶,各地教案发生的次数与其受侵略的程度不呈正比而呈反比,最多的是内地的四川,而沿海地区则相对较少([45]P.519-520)。这种统计时间跨度太大,掩盖了一些信息,其原因应该是这样的:

 

  1、沿海人民与外国人接触较早、交往较多,比较开放。

  2、列强侵入沿海的时间较长,人民与侵略者有了一定程度的“磨合”。如果只对1842年至1860年这一段作统计,可以看出,沿海的教案远多于内地,而且大都是传教士直接引起的([49]P.573-574)。

  3、沿海经济发达,民生较好。

  4、列强在沿海部署了大量军队,人民即使对教会、教民有所不满,也不敢贸然行动。就像抗战时期,是日军完全占领的地方反抗日本侵略的活动更多呢,还是日军没有完全占领或正在进攻的地方更多呢?

 

 

 

 

  (三)、与佛教和鸦片战争前的基督教相比,鸦片战争后的基督教遭到了中国人从上到下的广泛排斥,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侵略背景和文化征服的企图。

 

  应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包容性是较强的,中国人对于宗教信仰是宽容的,历史上曾经包容了佛教,尽管它和中国本土文化也有很多矛盾。基督教在唐代、元代、明末清初也曾一度得到中国上层社会包括皇室的尊重乃至信奉([33]P.1-65)。但鸦片战争后的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和新教)却受到了中国人从上到下的广泛排斥,特别是义和团运动这种大规模的、极端暴力的、民众自发的反外来宗教运动,可谓史无前例(此前基督教数次被禁主要是政府行为([33]P.6、45、154-186))。其主要原因是:

 

  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在世界上已处于弱势,汉唐之风荡然无存。此时基督教进入中国具有侵略背景,而汉代的佛教和唐代的基督教(景教)则没有。“佛教……是依附于社会的宗教。基督教则是支配社会的宗教……教会对社会的干预,具有强制和半强制的硬性姿态。”([47]P.68) 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基督教开始深入中国内地的广大农村,与中国传统社会的碰撞较以前更为激烈(参见上文)。基督教排斥其它信仰,不象佛教在中国可以本土化。中国自古就是多神崇拜,平民可以同时礼佛、求仙、拜孔、祭祖,而教民却绝对不行([19]上P.614)。由此引发了很多具体矛盾,比如迎神赛会的费用一般由各家分摊,但按规定教民不必支付,教民越多则平民在这方面的负担就越重(有的教民不交钱却偷偷看戏);如果所求之事未能实现,如求雨无效,平民就会认为是教民没有交钱而得罪了神灵,甚至怀疑是教民施了什么邪术([50]P.378)。

 

  正如程歗、张鸣两先生所说:“正是这样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当时的西方传教士中既使是属于温和与圆通的一派,也无不怀有文化优越的傲岸,实施着超乎寻常的,以摧毁殖民地半殖民地原生文化为宗旨的文化移植。教会在其势力所能达到的地区,以强硬而不妥协的姿态挑起了习俗之战.锋芒直指中国传统的凝聚了民族性的生活方式,从而将普通民众逼到了要么屈服,要么决裂的境地。一大批教案中表现出来的文化习俗冲突,既不是孤立的、可以和政治背景分开看待的中西文化的‘冲撞’,更不是所谓封建文化对西方先进文化的‘抗阻’,从本质上讲,这是当时尖锐的民族矛盾在中国乡土文化层面上引起的激荡,是基督教的文化征服突破了中国民间文化容纳极限而促成的社会反弹。”([47]P.68-69)

 

 

 

 

  (四)、1900616日之前,清政府(慈禧)对义和团是以“剿”为主的,但在剿灭策略上和列强存在严重分歧,列强对清政府有误解和猜疑。清政府的策略由袁世凯在山东实施成功。

 

  这一时期,慈禧对义和团的政策虽然有一定的阶段性变化,但总的来看仍是以剿灭为主,并未完全接受顽固派(主抚派)“联拳抗洋”的主张(6月初至6月16日有一个决策的过程)。慈禧虽然憎恨列强,但她更怕列强借义和团问题进行武力干涉,她只是在剿灭策略上和列强有严重分歧。列强主张全面镇压义和团,凡参加拳会的一律逮捕,就连印刷、散发揭帖的人和给义和团提供活动场所的房主都要“一律正法”(转引[17]P.202)。慈禧则认为这样大开杀戒反而会激起更强烈的反抗,她的策略是:

 

  “……拳民聚众滋事,自无宽纵酿祸之理……总以弹压解散为第一要义。如果寻击官兵,始终抗拒,不得已而示以兵威,亦应详查案情,分别办理,不可一意剿击,致令铤而走险,激成大祸……毋轻听谣传,任令营员贪功喜事,稍涉操切……以致腹地骚动……”(军机处寄署理山东巡抚袁世凯电旨,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899年12月29日)([02]上P.46) 【子乔按:所谓“贪功喜事”,是指清军为立功而滥捕滥杀甚至以良民冒充匪徒的顽疾。】

 

  “……地方官遇案不加分别……株连滥杀,以致良莠不分,民心惶惑,是直添薪止沸,为渊驱鱼。非民气之不靖,实办理之不善也……全在各省督抚慎择贤吏……持平办理,不稍偏重……化大为小,化有为无,固根本者在此,联邦交者亦在此……只问其为匪与否,肇衅与否,不论其会不会,教不教也……”(谕内阁,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1900年1月11日)([01]第25册P.379,NO.1451)

 

  “……迅即严拿首要,解散协从。倘敢列仗抗拒,应即相机剿办,以昭炯戒……凡有教堂教民地方,均应实力保护,俾获安全而弭祸变。”(谕内阁,光绪二十六年五月初二日,1900年5月29日)([01]第26册P.110,NO.423) 【子乔按:《剑桥中国晚清史》说“5月29日,朝廷再降旨嘉许”([19]下P.146),大错特错,详后。此书下卷关于义和团的部分硬伤很多,拟另文说明。】

 

  清政府的意思再明白不过,鉴于历史教训,这种顾虑是很正常的。容易被误解的是,解散实质上也是“剿”的一种形式,目的都是消灭这个组织,而绝不是“抚”(招安),也绝不是“纵容拳乱”。当然,某些清朝官员在一段时期内确实有纵容义和团的行为,如山东巡抚毓贤([53]P.489-491),但这显然不能与中央政府(慈禧)的态度混为一谈。而且,列强能够迫使清政府撤换这些官员,如赶走毓贤换上袁世凯,结果基本解决了山东的义和团问题。不能因为慈禧重用过毓贤等顽固派就认为慈禧当时已经完全接受了顽固派的建议,正如慈禧也重用过裕禄、袁世凯、聂士成等主剿派,这也并不证明慈禧赞同他们对义和团大开杀戒的主张。

 

  有人说这些上谕都仅仅是敷衍洋人的,实则不然。难道慈禧不怕下属误解吗?根据慈禧的习惯,如果怕下属误解上谕,就会追加一道上谕作补充说明。那么以上这些“敷衍洋人”的上谕,有没有与之对应的、说明真实意图的“密旨”呢?没有!教会方面也曾怀疑慈禧有“密旨”,但就连英国公使窦纳乐都不敢相信,因为毫无证据([27]P.105)。况且,战争爆发前慈禧命令镇压、查禁或解散义和团的上谕很多,这么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发布的这么多上谕,难道都是在敷衍洋人?简直不可思议!慈禧在洋人面前基本上是被动的,宣战是迫不得已。就是在战争爆发后,她也无时无刻不想求和,围攻使馆很可能就是想把公使当作人质,以便求和([27]P.175)

 

  当年的列强和今天的不少论者都认为1月11日的上谕是承认义和团合法、鼓励老百姓反教的标志。这完全是误解或断章取义式的歪曲。此前几日有数名大臣上书,指出山东官员良莠不分,滥用武力,致使民教冲突加剧([02]上P.48-56)。该上谕正是以此告诫各地官员的。当时义和团运动还未达到高潮,很多拳会只是自卫,并不主动闹事,如果对他们也使用武力,则只能将其逼反。任何政府在某一特定时间发布的命令都往往有侧重点,侧重某一点不等于否定其它。当主剿派杀戮太重、祸害良民,或有这些苗头,遭到弹劾的时候,慈禧就批评主剿派,强调区分首从良莠,不要滥用武力以致激变;当主抚派对义和团纵容过度的时候,慈禧就批评主抚派,强调“自来立国之道,有纵容乱民籍以自固者乎?”([01]第26册P.128,NO.496) 所谓“只问其为匪与否,肇衅与否,不论其会不会,教不教也”,被称作“曾国藩原则”,是清政府自1870年天津教案后对民间结社一直采用的策略([17]P.112),并非如某些论者所言是单单对义和团网开一面。【子乔按:这道上谕和与之有关的奏折篇幅较长,更多内容将在后文详细讨论时给出。】

 

  5月1日曾有一道上谕,应御史郑炳麟之请([02]上P.84),就可否将义和团编为团练征求裕禄和袁世凯的意见([01]第26册P.84,NO.320),在遭到两者反对后就作罢了,直到6月16日大敌当前被迫决定“联拳抗洋”。即使慈禧当时真想将义和团收编,也是为了防止义和团肇衅,而不是想利用义和团主动攻击洋人,她没有这个胆量,与列强的矛盾也没有激化到这个程度。当然,抵抗外敌入侵的长远打算可能是有的,但这无可厚非。而且这件事的过程体现了慈禧收编义和团的态度并不坚决,其中很可能含有给郑炳麟一个面子的意思。这只是一个波动,不能以点带面。

 

  清政府的策略在列强看来是对义和团的纵容,他们以武力威胁清政府要求全面镇压义和团,而清政府并未就范。这实质上是国家主权之争。事实证明清政府的策略是有效的(当然需要很多具体手段)。直隶义和团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裕禄、聂士成等对义和团滥用武力甚至株连无辜(另一个原因是民教矛盾仍然存在)。当时直隶流传着一个民谣:“遇着梅东益,家家没饭吃;遇着范天贵,家家都是会。”([02]上P.124) 梅范二人即裕禄手下的剿团干将。清政府曾为此多次斥责直隶的清军([01]第26册P.103,NO.390;P.482,NO.1872)。而袁世凯则按照清政府的策略,并运用自己的一些高明手段,把山东的义和团运动基本压制住了([27]P.80-90)。1900年上半年山东大体平静,洋人来去自如,安然无恙([04]前言P.22),义和团再次活跃起来则是在战争爆发后。

 

  【子乔按:袁世凯刚到山东后,由于受到清政府不要滥用武力的告诫,并未大肆捕杀义和团,上任80天内只捕杀了几十人,他主要是对义和团进行强制解散(大肆捕杀义和团是在战争爆发后)。《剑桥中国晚清史》说:“继任山东巡抚的袁世凯曾被告诫不要惩处拳民。但是袁世凯拒绝照办,并成功地将山东的义和拳运动镇压了下去。”([19]下P.144) 简直错得离谱。有的学者说裕禄对义和团软弱,是指1900年5月以后([54]P.912-913),但就是在此期间,这么说也是片面的。】

 

  列强以为只用武力就可以消灭义和团,但却忽视了,自己对中国的侵略以及部分教士和教民的胡作非为正是义和团运动兴起的主要原因之一。列强事先不去约束这些教士和教民,对于教士和教民在义和团运动中的大量死亡――大部分是无辜或罪不至死的([32]P.247-248)――他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慈禧剿灭义和团的政策发生松动,是在6月初列强派遣远超限量的卫队进驻使馆之后([01]第26册P.117,NO.446),她决定利用义和团抵抗外敌是在6月16日([01]第26册P.133,NO.518),而下令全面付诸实施则是在“宣战”的当天即21日([01]第26册P.140,NO.544)。直隶地区对义和团的严酷剿杀直到6月17日仍在进行([28]P.171),这虽然是主剿派的行为,但如果慈禧早就明确决定与义和团联合,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量。

 

  【子乔按:某些论者指责清政府没有按照列强的要求对义和团进行全面镇压,“纵容拳乱”,以致引来八国联军。我对此说深感困惑。难道清政府就应该不分首从良莠,把那些印刷揭帖的工人、散发揭帖的儿童、习武自卫的农民也统统抓起来甚至杀头?大肆捕杀能解决根本问题吗?象直隶那种越剿越多的情况,这些论者会不会说:还是杀得不够,应该株连九族,否则就是纵容!】

 

  【本节未完,待续】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