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教材 >> 教材资源 >> 正文
人民版高中历史新教材教
陈国兵:历史教学中的叙
人民版历史教材“六引导
岳麓版高一年级期中历史
江苏铜山人民版历史期中
人民版教科书专题二课后
人民版高中历史必修一期
人民版必修三历史试题附
吕准能:高一人民版必修
苏联1980年版高中历史教
最新热门    
 
人民版高中必修三教师教学用书专题1—3

时间:2009-10-18 17:27:49  来源:人民版
 

人民版必修三专题一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

 

(五)历史问题注释

 

【李斯】

李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秦代著名政治家。他年轻时当过小官,后拜荀子为师,学习帝王之术、治国之道。学业完成以后,他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楚国不足事,而六国皆弱”,唯有秦国具备统一天下,创立帝业的条件,于是他决定到秦国去施展自己的才能与抱负。公元前247年,李斯来到秦国,先在函相吕不韦手下做门客,取得吕的信任后,当上了秦王政的侍卫。李斯利用经常接近秦王的机会,劝说秦王抓紧“万世之一时”的良机,“灭诸侯成帝业”,实现“天下一统”。秦王政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先任命他为长史,后又拜为客卿,命其制定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

 

公元前237年,秦国宗室贵族借口韩国水工郑国在秦搞间谍活动事件,要求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也在被逐之列。李斯在被逐离秦途中,写了《谏逐客书》,劝秦王收回成命。他列举大量历史事实,说明客卿辅秦之功,力陈逐客之失,劝秦王为成就统一大业,要不讲国别,不分地域,广集人才。秦王看了《谏逐客书》深受感动,于是取消了逐客令,恢复了李斯的官职,不久又提升了他担任廷尉。《谏逐客书》不仅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献,而且也是一篇胎炙人口的优秀文章。鲁迅先生曾说:“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李斯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他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辅佐秦王政制定了吞并六国,实现统一的策略和部署,并努力组织实施。秦国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先后灭了六国,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帝国,完成了统一大业。 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屡建奇功。

 

秦统一后,由于过去各诸侯国长期分裂割据,语言、文字有很大差异,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极端不利。李斯及时地向秦始皇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并亲自主持这一工作,他以秦国文字为基础,废除异体字,简化字形,整理部首,形成了笔画比较简单、形体较为规范,而且便于书写的小篆(也称秦篆和斯篆),作为标准文字。他还亲自用小篆书写了一部《仓颉篇》,作为范本,推行全国。小篆的出现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 鲁迅先生说,李斯在我国文学史上是有“殊勋”的。现在,中国国家博物馆还收藏有李斯亲书琅玡刻石,山东泰山岱庙现存有李斯篆书的秦二世诏书刻石的残片。李斯还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做出了重大贡献。此外,人们所熟知的“焚书坑儒”,也是李斯建议为打击儒生以古非今、诽谤朝政,为巩固中央集权所采取的非常措施。这一事件的发生自有特定的历史条件,但毕竟成为我国文化史上的一次大浩劫,对我国秦以前文化典籍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附和赵高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帝,赵高篡权后又施展阴谋,诬陷李斯“谋反”,将其腰斩于市,并夷灭三族。

 

【“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孔颖达《尚书序》说到自孔子至于秦汉时期的学术史中儒学的兴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迄于周,殳夷烦乱,剪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三千之徒,并受其义。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书于屋壁。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余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百篇之义,世莫得闻。”所谓“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形容焚书坑儒事件对儒学的摧残。

 

 

 

【汉武帝】

汉武帝刘彻(前156-前87),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是西汉时期一位有作为的皇帝。在位期间,颁布“推恩令”,后又剥夺大批王侯爵位,进一步削弱割据势力,巩固了中央集权。为了发展社会经济,他派人治理黄河,兴修水利,大量移民到西北屯田,发展农业生产。并实行盐铁官营,打击大工商业者操纵经济的活动。他先后派卫青、霍去病打败匈奴;派张骞能西域,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增设郡县,加强了同西域和西南的经济文化交流,又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的建议,从思想意识领域里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在他统治期间,西汉出现强盛的局面。但他连年用兵,徭役兵役不断增加,国力耗损,农民不断破产流亡。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 汉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要点,并建议“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为汉武帝所采纳。其后,任江都易王刘非的国相10年;元朔四年(前125),任胶西王刘端的国相,4年后辞职回家。此后,居家著书,朝廷每有大议,令使者及廷尉就其家而问之,仍受武帝尊重。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依据,将周代以来的宗教天道观和阴阳、五行学说结合起来,吸收法家、道家、阴阳家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思想体系,成为汉代的官方统治哲学,对当时社会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学、政治、社会、历史问题,给予了较为系统的回答。

 

【贤良文学】

汉代选任官吏的科目之一。始于文帝时期,为贤良方正和文学两种,前者为能直言极谏者,后者为经学之士,由大臣,地方官察举推荐,简称贤良或文学。这种官选为特进或特科,不同于孝廉,茂才等岁举或常科。

 

【太学】

太学,即古代国立大学,西周已有大学之名,《大戴记.保傅》:“帝入太学,承师问道”。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设五经博士,弟子50人,西汉太学遗址已无迹可寻,唯一保留的太学遗址最早者就只有东汉太学了。

 

东汉太学遗址位于偃师县佃庄乡太学村,原东汉洛阳城东南部开阳门外。太学是我国古代传授儒家经典的最高学府,东汉太学始建于建武五年(26),建武二十七年(51)建造太学讲堂,“长十丈,广三丈”。至顺帝时达到空前规模,“凡所结构达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汉质帝时,太学学生多达3万余人,王充、张衡等都曾就读于该太学。解放后经勘察发掘得知,太学遗址总面积达5万平方米,夯筑房基排列有序,井井有条。汉灵帝时著名书法家蔡邕等,以隶体书丹刻经石46块,立于太学讲堂前。中国在近两千年前就有如此规模宏大、师生众多的太学,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察举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二是取士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推举。科目有孝廉和秀才。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有名额限制,东汉和帝时制凡满20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人的三年举一人。边境地区郡国人少,10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到东汉为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茂才由州推举,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比孝廉任用为重,但名额少。诏举,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的特科。其特点是: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诏举人数不限,由诏令临时规定。诏举科目很多,也不固定,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无论岁举孝廉、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考试办法有对策(命题考试)和射策(抽签考试)两种。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郡国岁举之孝廉、秀才则由三公府考试。儒生考经学,官吏考举奏,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报皇帝录用。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清议】

指由古代乡里,学校对官吏的批评发展而成的社会舆论。春秋晚期,“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东汉末,强宗豪族及官吏、名士、太学生,以风谣和品题的形式,奖褒公卿,裁量执政,其言论称“乡里之号”,“学中之语”,又称“公论”。党锢祸起,“清议”从是非、臧否人物转为“发言玄远”的“清谈”。但评论官吏、朝政的风气仍为历代所继承。顾炎武《日知录·清议》:“两汉以来,犹循此制,乡里选举,必先考其生平,一沾清议,终身不齿。”宋、明两代太学生的议政更为突出事例。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古代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多年。

 

  隋朝统一全国后,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了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待,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