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过程学生理解起来有些困难。如果单纯按照教科书上去解释为:
习惯法是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是不是显得很抽象呢?如果用以下案例效果就大不一样了。
“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请同学们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案例一)”
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习惯法的存在,就成了平民与贵族矛盾的一个焦点,当时的罗马是怎样来处理这个焦点的?
公元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了十人委员会,制定了《十二铜表法》。
如果还是上一个案例,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案例二)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从公民法到万民法的演变是本课又一个处理的关键。《十二铜表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版图扩大后的统治阶级遇到了怎样的麻烦呢?
(案例三)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相爱,并且两人有了一个儿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那这种现象合理吗?怎么解决的?
这样就自然过渡到了万民法的产生。(1)由于版图扩大,很多有着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势必会出现新的矛盾,尤其是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引起社会动荡;(2)国际交往扩大,引起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因此,原来的公民法已经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3)对外战争的胜利,获得了大量奴隶,由此奴隶制在罗马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奴隶主的私人利益,就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以稳定统治,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
为巩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重视法律的制定,法学家也积极立法。3世纪初,公民法逐渐演变成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现在请看这一份案例(四),这是公元2世纪的一件事:“卢修斯是亚历山大港的一个平凡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他向放高利贷的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修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只有一份家产和二十几个奴隶。为此加图告上法庭。 此处可以适当开展一点师生互动。下面由同学们自愿扮演卢修斯、加图和法官进行一次现场审判模拟。让学生积极参与,自己要做到始终含有饱满激情以调动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回答,微笑地倾听学生们的回答。在学生表演表演后教师总结:罗马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的适用条款,另外奴隶制也是不可侵犯,所以卢修斯家的奴隶只得乖乖地作为一种财富或物品被判定归属于加图家。
屋大维尊重法律流放自己女儿的故事也是一个好的材料。(案例五)屋大维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女儿,名叫朱丽亚. 屋大维必须决定他死之后,谁来继承他的帝国.由于朱丽亚的通奸罪行被揭发, 屋大维被迫处置自己的女儿,朱丽亚因此面临着被流放的命运.。
以上仅是我的一家之言,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斧正。总之罗马史教学是新课程中增加的新的知识点,目前在这一方面教学大家都还处在摸索阶段,成功的经验还不多,还有待我们去进一步的探索。好在是南京的陈红老师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只要我们有一颗对新课程执着的情怀,我们一定会有收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