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避免因处置不力而引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四是必须积极主动提供服务。要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识,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必须不断把握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力;不仅要求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还期待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权;不仅要求执法公正,还期待执法公开透明;不仅要求社会平安,还期待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提供社会服务,还期待社会服务态度热情、优质高效,等等。每一个政法机关、每一名政法干警,都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人民性教育,使广大干警从内心深处打牢维护人民权益的思想根基,自觉从人民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共享政法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要以定纷止争为目标,不断强化调解意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中加强辩法析理,力求“胜败皆服”,案结事了;要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尊重群众意愿,在执法办案、社会管理、法律服务等方面,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自觉抵御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从案件办理、事情处理的实体、程序、时效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必须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和谐稳定
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基层基础稳固,社会和谐稳定才有可靠保障。要按照可持续和谐稳定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基层、打基础,在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机制、整合力量上下功夫,在调动基层干警积极性上下功夫,在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上下功夫,在落实基层人财物保障上下功夫,在帮助基层解决难题、提供服务上下功夫。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并针对基层基础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出总体规划,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基层政法委、综治办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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