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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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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 20:16:0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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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设方案、现场监理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不合格、使用超龄、不按方案搭设或无方案擅自搭设等情况要严肃处理;二是开展高边坡、深基坑开挖专项整治,严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记录,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一律严格查处;三是开展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网、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是否醒目,是否按标准设置;四是开展模板支撑、卸料平台、电动吊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有否专项施工方案或是否按方案施工,并督促业主、监理单位、项目施工员、安全员层层落实安全监管。 (八)突出重点,狠抓重大危险源监控 一是建立预警提示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季节或特殊天气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报、提示重大危险源,指出当前应重点监控的环节,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及时将每日重大危险源在醒目地点进行公示,并在每日开工前的安全教育中予以强调;三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组织分包、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同时,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九)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事前防范和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 继续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切坡、深基坑开挖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二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区两级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三是全面启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机制、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力度,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安全隐患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强化两项行政许可,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资格的动态监管 一是充分发挥专业主管部门初审把关作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中先征求各专业主管部门意见;二是加强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检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执证上岗和配备情况,严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关;三是适时更新三类人员培训教材,研究增加监督台帐的管理知识;四是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将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量化评价、现场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事故发生情况与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挂钩,逐步健全完善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体系,真正实现市场与现场的联动。 (十一)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按照“政府指挥、部门联动、行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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