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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安全监管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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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 20:16:5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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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十五”期间出现的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和全国一样,西北区域电力建设近年来发展迅速,从2002年起西北全网装机增长率依次达到4.9%、11.2%、11.5%、15.1%、13.16%,电网建设任务也相当繁重,由此引起电力建设安全压力很大。2006年,西北区域各电力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有措施,逐条对照自查整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克服施工环境恶劣、工期紧、交叉作业多等诸多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监管评价 1、认真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电力企业按照国家电监会、西北电监局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陕西省电力公司将安全月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各基建单位认真开展以“三要六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查思想认识,查责任落实;要学习规程规定,查规章执行,查遵章守纪;要强化安全管理,查隐患治理,查预案落实)为主题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共发现、整改各类重大不安全隐患362项。黄河水电公司拉西瓦建设分公司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吸取今年“3.27”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教训,不断加大现场安全管理的同时,对各类人员特别是临时雇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2、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项目建设单位都非常重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的贯彻落实,能够及时组织本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进行学习;项目各参建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完备;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各施工项目部与基层作业队伍均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许多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工程安委会,由安委会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提出相应要求并监督落实,对工地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承包、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为确保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各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过程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均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分包单位同样进行严格的控制,承包和分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了安全考核指标、安全奖惩办法和各自的责任。青海省电力公司采取对参建的承包、分包商实[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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