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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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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 19:09: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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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协议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协议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协议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协议专用条款和本协议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协议及本协议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协议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协议的代表。 1.11总包协议: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协议, 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协议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文本》 (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协议通用条款, 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协议: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协议,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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