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范文 |
 |
时间:2009-7-2 19:09:40 来源:不详
|
|
|
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协议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协议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 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协议和(或)总包协议时,或在分包协议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