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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楼兰古城屡遭盗墓 管理者称保护刚起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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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25 10:39: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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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去年12月份,楼兰保护站发现一伙盗墓贼后,打电话向巴州文物局、若羌县文物局汇报,6小时后,民警赶到,追捕两天两夜后,现场抓获两名盗墓贼,并很快将盗墓团伙共4人全部抓获,这种迅速抓捕以前是很难实现的。
此外,近几年,随着国家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县财政收入的提高,楼兰保护站的条件得到了改善,站内装备了摩托车、卫星电话、太阳能发电设备。由于去年楼兰保护站获得了“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年,自治区文物局还给拨了30万元资金,保证了保护站今年的工资。气候恶劣的月份,站上人的工资也上浮到2000元左右。
眼下,焦迎新最大的心事,是关于楼兰保护站下一步的建设。他非常想给楼兰保护站争取几个正式编制,“条件这么艰苦,没有编制,很难留住人。再说没编制,人员工资只能由县文物局想办法,工资水平得不到保证。有了编制,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肯定不一样”。
另外,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仍困扰着焦迎新。保护站有的地窝子需要维修了;因为没有瞭望塔,工作人员现在每天站在屋顶上瞭望。“房子本来就不结实,再说,高高的瞭望塔对盗墓贼也是个震慑”。
说到盗墓贼,焦迎新更恨那些晃悠在若羌县、尉犁县等地的文物贩子,多年和盗墓贼交手,焦迎新发现,一些当地农民冒着极大风险进入楼兰保护区盗墓,大多是受文物贩子的诱惑。
2000年左右,在尉犁县、若羌县、包括和田地区的民丰县就开始流传着有人因盗墓一夜暴富的传说。有的说,有人在楼兰挖出一块彩绘棺材板,被文物贩子开价100万元收走了;还有的说,有人从楼兰挖出来的干尸,文物贩子出六七万块钱当场收走。
“这些传闻多了,难免有人铤而走险。”覃大海说,“可楼兰并不是捡宝地。我在巴州文物系统工作了20多年,去了楼兰二三十趟,也没随手捡个宝贝回来。按我们以往抓捕的盗墓贼的供述,文物贩子故意将收购价格报得很高,但盗墓得来的东西,如果没人收购,就是废物。文物贩子正是看到了里面的玄机,即便文物真被盗出来,他们也会压低价格。而且法律规定,盗掘、破坏文物量刑较重,而贩卖文物量刑相对较轻。”
以去年12月被抓捕的4名盗墓贼来说,在今年5月的一审判决中,4名盗墓贼,主犯吾某被判12年,另外三人吾某某、巴某、亚某各被判10年。他们4人闯入楼兰,几天之内盗墓的惟一收获是一只带有四足的陈旧木盘。焦迎新认为,这个木质漆器木盘有上千年历史,经济价值虽然不高,但具有历史价值。由于楼兰古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刑法规定,盗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刑期在10年以上。
此外,覃大海介绍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滞后,全国各地文物市场都处于一种无序的发展状态。这也给了文物贩子较大的交易空间。《文物法》规定,我国只允许合法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机构存在,但目前各地由文物市场变身的“旧货市场”、“古玩市场”普遍存在着私下进行文物买卖的现象。
“乌鲁木齐的一些古玩市场我也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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