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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盗墓的较量

时间:2010-12-13 12:04:47  来源:不详
以来厚葬的风俗“造就”了盗墓的历史,打击盗墓犯罪、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任务,只靠一两个专项行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起长效机制才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采访中,不少文物工作者和公安干警表示,各级政府对文物安全的重视程度是事关成败的关键性因素。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县、长沙县、浏阳市等地连续发生11起盗掘古墓葬恶性案件。案件破获后,2009年9月1日起,《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市,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绩效管理范围。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首长为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果辖区的古墓葬、遗址发生被盗掘事件,就取消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年度绩效评先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办法》还要求负责文物安全的相关机构、人员要与文物行政部门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设奖惩制度。据了解,《办法》实施一年来,长沙市的地下文物,包括墓葬等都平安无事。

 

    今年,咸阳市在“4·3”建陵石刻被盗案件发生后,市政府强力督促,县、区政府和文物、公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市文物安全形势大为改观。这些例子都说明只要当地政府有决心、有力度,文物犯罪就打得掉、防得住,文物安全就有保障。

 

    “斩蛇行动”彰显了我国政府打击盗墓的决心与气魄。只要盗墓一日不绝,亮出的斩“蛇”之剑就一日不会入鞘!

责任编辑: 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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