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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文化遗产保护的那些事儿

时间:2010-12-13 12:04:35  来源:不详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一周年,文化遗产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主管部门议事日程,文物“三普”取得重要进展,灾后文物重建成绩显著,关于名人资源的争夺此起彼伏,围绕历史建筑的保护问题争议不断……在即将过去的2010年,我们既看到政府与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公民参与保护的热情日益高涨,同时也注意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

 

《办法》实施一年,效果不一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当前文化遗产的处境确实尴尬:当地方经济发展有需要时,文化遗产被当做“敲门砖”,而一旦被视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又马上会遭遇毫不留情的鄙弃甚至出卖。无锡小娄巷、杭州百井坊、南京仓巷,这些尚未拥有明确的文化遗产“护身符”,却显而易见地仍然保留着许多属于所在城市最初记忆的老街巷,已经成了地方商业开发的牺牲品。

 

  为了能够对此类历史遗迹进行及时保护,2009年10月1日,文化部颁布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在强调文物认定是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的行政职责的同时,明确了文物的所有权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样可以申请认定不可移动文物。随后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办法》实施和执行的细则。

 

  如今《办法》施行已经一年有余,在各地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应,有些地区实施效果甚佳,有的地方则是施行效果平平,究其原因,《办法》的实施效果与各地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态度直接相关。受到损毁的待认定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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