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中国数字出版在2009年就创下800亿元人民币的总产值,首次超过传统图书报刊出版物的产值。但依靠电子书、数字报纸及期刊创造的收入不到25亿元。
对于作家而言,所获得的数字版权收益更是有限的。韩寒曾举例说,自己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怎么样,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版权保护水平怎么样。”针对百度文库的争议,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指出,中国知识产权的进程不仅取决于法律,也取决于民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作家声讨百度文库的事件虽已平缓,但网络版权保护却任重而道远。”“以版权为基础的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才刚刚起步。”一些网友这样评价。
上海市政协委员、知名版权律师游闽键指出,百度文库风波无疑将因其推动公民版权保护意识的觉醒、催生网络版权保护新模式,而产生难以估量的后续效应。
他指出,百度文库将用于解决版权争议的一些办法,在中国互联网产业中已有先例。视频网站土豆网、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等,都曾借鉴国外网络版权保护经验,比较有效地形成了一种版权保护机制。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百度不妨借鉴一些国际上较成熟的分享型网站,通过设置版权认证门槛等,及时鉴别上传文本的版权,并启动相关的保护程序。(孙丽萍 许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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