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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来中国服饰流变之一:从“头”到“脚”的革命

时间:2011-04-18 12:18:15  来源:不详
乡民遇大兵剪辫时的惊恐,“有执辫子狂奔回乡,军队从后追赶者,更有乡人被迫跃入河为旁人救起,未遭淹毙……”等报道。

 

    不过,事实证明了革命党人的天真,封建的辫子绝非二十日内能剪尽。依恋辫子的仍大有人在,有人把辫子盘在头顶混迹于途。尤其前清宫室仍是辫子的集中地。1913年,民国内务部曾和清室内务府联系,希望劝说遗老遗少剪掉辫子,未果。1917年,“辫帅”张勋带着四千名辫子军开进北京复辟,一时北京城里假辫舞动,有民谣云:“不剪辫子没法混,剪了辫子怕张勋”。

 

    为了彻底剪去辫子,民国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颁布剪辫政令。1912年《临时政府公报》29号刊登《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1914年6月(民国三年),内务部再次发文《劝诫剪发规程六条》,规定官吏、士臣必须剪辫,因为当时参议院中仍有十余条顽固的辫子。

 

    与男人剪辫同样问题的是女人的放足。

 

    1912年3月,孙中山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令中说:“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1916年内务部又颁《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

 

    查妇女缠足,环球所无,陋习相沿,久为诟病,夷考载籍,五季两宋之间,此风虽炽,不过乐户散坊,资为观美,而良贵胄,习尚仍殊,顾以禁令未严,遂至流为恶俗。习非胜是,举国靡然,微独于人道有伤,抑且开种弱之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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