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呈逐年上升趋势。
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博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我国政[注: 国政 拼音: 解释: 1.国家的政事。 2.古代官名。即正卿。-guozheng]府始终强调质量是博士教育的生命线,在宏观发展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方面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同时大力支持鼓励各培养单位进行导师遴选、招生方式和培养模式等方面的自主探索。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新中国[注: 【1】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拼音:zhōnɡ huá rén mín ɡònɡ hé ɡuó 英语: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PRC) ,]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标志着新中国教[注: 资料 国教是指某些国家的统治阶级或政府通过法律确定为该国全民性信仰的官方宗教,全称国家宗教。 历史 国家宗教是实行国教制度的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官方意识形态,]育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学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在博士生导师的审批、研究生院的设立[注: 出场《水浒传》第二回:“ 史进 修整门户墙垣,安排庄院,设立几处梆子,拴束衣甲,整顿刀马,提防贼寇,不在话下。”-sheli]、一级学科点的设置、专业博士学位的设立,以及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研究生培养机制、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注: 一系列 拼音: 解释: 1.犹言一连串。-yixilie]改革与探索,并采取了“先试点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