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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与收藏”系列报道①文物市场,你知道多少?

时间:2011-05-20 11:22:15  来源:不详
 

文物拍卖企业不能知假拍假

 

    目前,我国拥有文物拍卖企业240余家,其中具有一、二、三类文物拍卖资质的企业近百家。然而由于文物艺术品市场诚信体系的缺失,加之巨额利润的诱使,导致市场制假售假行为盛行。其中,个别拍卖企业“知假拍假”的欺诈行为尤为恶劣。在买家发现是赝品后又往往以“拍卖不保真”来推卸责任。

 

    “其实,这是对免责条款的误读或滥用。”宋新潮说。他解释说,《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例外免责条款,适用应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确立的公平原[注: 平原是陆地地形当中海拔较低而平坦的地貌称呼。海拔多在0—500米,一般都在沿海地区。海拔0—200米的叫低平原,200—500米的叫高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但由于主观故意难以举证等原因,该条款在实践中或被一些拍卖公司误读或滥用,成为“拍卖不保真”的依据。宋新潮认为,拍卖企业的“知假拍假”问题如不能通过司法途径和行业自律加以有效约束,必将对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乃至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注: 影响(之一)yǐngxiǎng【work in concert with;support by coordinated action】∶呼应;策应内外影响,同恶相成。]

 

旧货市场不该成为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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