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注: 文化遗产,中文在概念上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简称《世界遗产公约》),]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优秀民族遗产开始进入依法保护的轨道。近年来,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存在“非遗”保护工作政府热、社会冷,传统民族文化在原汁原味传承与适当创新之间把握失衡,生产性保护方式盲目等同于商品[注: 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开发三大问题。
“非遗”保护需社会土壤
“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束之高阁、藏于深闺的‘过气’文化,保护‘非遗’也不仅仅是政府、‘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事。”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副所长江东[注: sdfgasdfgagfafgdfgsdfgsdfg-jiangdong]提出,保护“非遗”就是保护中华文脉,不仅要靠政府部门对其“输血”,更要靠社会组织、团体、个人的广泛参与。
业内人士将抢救“非遗”的紧迫性比喻为是和时间、城市化、全球化速度赛跑。从农耕文明[注: 文明是人类审美观念和文化现象的传承、发展、糅合和分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总称。是人类开始群居并出现社会分工专业化,人类社会雏形基本形成后开始出现的一种现象。]向工业文明转型的进程中,伴随着社会的转型、生产及生活方式的转变,依附在农耕文化上的大量民族民俗文化正在退出历史的舞台。
在文化生态环境发生改变的同时,缺乏文化自信、文化认同也是非物质文化濒危的内因之一。
北川羌族[注: 羌族,自称尔玛,是中国西南的一个古老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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