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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化碰撞出的奇异火花 太平天国是邪教吗(1)

时间:2011-9-12 10:19:26  来源:不详

基督教神权国家:太平天国[注: 太平天国,是中国清朝后期由洪秀全所建立的国家,前身为1843年之“拜上帝会”。1851年成立太平天国,1853年3月29日,建都天京,势力遍及中国十省。]是“邪教”吗?

除了传统民变外,太平天国另一个历史因素就是它体现了鸦片战争以来“中西文化碰撞”的影响。过去有种流行的说法,说是近代中西交往是个“三阶段”的过程:洋务运动时代学习西方的“器物”;戊戌、辛亥学习西方的“制度”;而新文化运动则达到最高层次,开始学西方的“文化”了。这样的“三阶段”显然没有考虑太平天国,而把“文化”列为最高层次更反映了一种文化决定论的观点。笔者过去曾指出:其实鸦片战争后一些先进国人对西方“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共和民主“制度”产生羡慕,并不晚于国人重视器物层面的“船坚炮利”。而太平天国作为基督教这一“文化”在华造成巨大影响的事件,更在洋务运动之前。

说太平天国是一场“西化运动”应无问题。因为太平天国在政治经济各种制度上除了那些乖戾的做法,说实话没什么有价值的创新,但她却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时空范围如此广大的基督教政教合一神权国家。

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注: 中国清代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吸收基督教教义而成立的特殊基督教组织。19世纪中期,洪秀全受基督教布道书《劝世良言》的影响,在家乡广东花县组织拜上帝会,]”与正统基督教当然有很大区别,所以有人说它是“邪教”。不过从现代宗教自由的观点看,教分“正、邪”是很难成立的。即便像美国大卫教派和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犯罪就要惩罚,是什么罪(杀人、投毒等)就判什么罪,但不会另有“邪教罪”。作为信仰的这两种“教”在那里也并没有被禁止。犯罪与否只能看行为,不能看信仰。而犯罪行为不管打着什么宗教的旗号,乃至打着无神论的旗号,都同样是邪恶的。犯罪者无论是教主、教徒还是无神论者也应该同罪同罚,而与信仰无涉。如果涉及有组织犯罪,那么“犯罪组织”的定义也应该是其是否有暴力、强制等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其传播什么异端的甚或是“荒诞的”信仰。

实际上仅从教义看,基督教的许多异端与其主流(新教、正教、天主教)的差异并不比拜上帝教小。洪秀全接触的中文基督教读物都是低层次的通俗读本,其中译本的翻译很差甚至难以卒读,他也不可能有多高的神学素养,但他毕竟是亲自跟美国新教基要派牧师罗孝全在教堂里学过三个多月的,与捡到一本书就闭门造车者不同。史料表明他曾多次对基督教增加了解后,就尽量修正自己原有教义。后来太平天国最出格(按正统基督教观点看)的宗教行为大概就是杨秀清、萧朝贵的“代天父、天兄立言”了。但洪秀全实际上是不情愿接受这一套的,天京内讧后也就把这一套废除了。而洪秀全对非基督教文献如儒家的四书五经的反感却远远超过杨秀清等人,他“曾贬一切古书为妖书”要完全禁绝,而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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