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无视朝廷礼节,官帽不好好戴,包块头巾就到处跑,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
4、和一个叫祢衡的老百姓交流了很多不孝的话,败坏人伦;还互相吹捧,无耻之尤。
以上四条,有的当然是污蔑,有的不好放到桌面上说,有的只是小节,够不上死刑,最后处死的罪名大概是“不孝”。这也有证据。因为孔融被诛之后,兔死狐悲,不但其他文豪惴惴不安,读过他文章的各地小知识分子也都很同情;曹操感到舆论对自己不利,因此又专门发布了一条文告,对处决孔融做了补充说明。说明是这么写的:
太中大夫[注: 太中大夫、通直散骑常侍,正四品-taizhongdafu]孔融已经因罪被处决,但是因为他文笔好,很多人都被他蛊惑,不知道他的文章内容其实又黄又暴力,属于政府扫黄打非的行列。他竟然大肆宣扬,父母没什么可亲的。对父亲来说,生孩子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对母亲来说,肚子像个瓦罐,孩子不过像一个物件寄存在瓦罐里,拿出来后,就和瓦罐没什么关系了。还说如果碰到饥荒,而父亲是个人渣,宁愿把食物送给别人,任父亲饿死。该犯违反天道,悖逆人伦,死有余辜。希望大家不要受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煽动,认为政府杀错了人。
鲁迅先生也认为孔融的被杀,主要还是因为“不孝”。就汉律来说,“不孝”判死刑也属天经地义,一点都不冤。但是,如果我们检点孔融一生的行迹,就会觉得这件事相当吊诡。且不说曹操是个法家,向来对儒家忠孝人伦不大在乎,当初选用人才时就说过,不忠不孝也不要紧;重要的是,如果孔融上述的话是真的,那就和他自己平生的行事完全相悖,显示他是个人格分裂的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