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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对土地的热爱——读《定西笔记》

时间:2011-11-9 10:33:13  来源:不详
地球表面的地理环境中各种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地理”一词最早见于中国《易经》。]环境,和别一样的人的生存状态。”

 

    这样的地方在一般城市人的眼中,肯定会有着他们所不习惯的不方便和不适应,但是,贾平凹也许对这些偏远闭塞无人问津的地方有所偏爱吧,一经提起,总是充满着热爱和亲[注: 和亲是指,西汉为缓和汉、匈关系,嫁宗室女与匈奴单于。秦汉之际,居住在北方的匈奴族在冒顿单于的统治下,势力空前强大,拥有“控弦之士三十余万”(《史记·刘敬传》)。]切。“我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注: 七十年代”是指一个世纪的第7个十年。现在特指20世纪70年代。在七十年代,世界形成了美日欧三足鼎立的格局,多极化正式形成。]从农村到西安的,几十年里,每当看到那些粗笨的农具,那些怪脾气的牲口,那些呛人的炕灶烟味,甚至见到巷道里的瓦砾、柴草和散落的牛粪狗屎,就产生出一种兴奋来,也以此来认同他的故乡,希望着农村永远就是这样子。”

 

    在生活中,贾平凹亦是一个朴实随和保持本真的人,他虽然在城市几十年,成名也很久,但是对于故乡来找他的农民,依然像在村里一样,热情给他们散烟,请他们吃饭,问他们地里的庄稼长势。而且他经常说,农村人来家里,万不可让他们换鞋,那样会看轻了他。他们要在客厅里吐痰,也不能露出嫌恶,否则他们认为你变质了。“我就是个农民,我熟悉他们,和他们一样。”

 

    正因为对土地对农村对农民的关注和熟悉,贾平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在写农村写农民。他如此贴近地面的写作,让他的人物在自己的场景中自然传神。《高兴》的主角刘高兴是个城市拾荒人,人物原型是贾平凹的小学同学,身份和书中人物差不多,两人的交情几十年未断。为了把人物写得自然鲜活,贾平凹几次到西安的城中村拾荒人聚居的地方,去和他们一起聊天,吃饭,真正是零距离接触。那里环境的脏乱自不用说,饭食的简陋也让人惊讶。他曾到过一家,家里只有一口变形了的锅,饭就是加了盐的白面条,吃的时候拌上辣子。这样的饭,他吃过多次。他说:你把自己当成他们,那饭吃着就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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