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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发财”为何成为中华民族两千年的传统?

时间:2012-1-31 9:59:18  来源:不详
官发财”的好运。

  再次,传统吏治无力遏制官场腐败,也使“做官发财”成为必然。传统吏治的伦理前提是坚信“有德者宜高位”,一厢情愿地相信帝王“禅让[注: 禅让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统治权转移的一种方式,皇帝把帝位让给他人。相传尧为部落联盟领袖时,四岳推举舜为继承人,尧对舜进行了三年考核。]”、“勤政”、“大公无私”的美德,天真地相信君王趋向“仁政”的自觉性。而对人性恶质的存在视而不见,导致法治制度不可或缺的“如果执权柄者怙恶不悛怎么办”这样的前提设问付之阙如。由于从未正视官场对人性恶质膨胀的催化作用,因而,限制大小官员和君王恶性滋长的约束机制无从落实。由于缺乏“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这样的认识前提,因而,制度设防的空缺便成为必然。这种预防机制的空缺,既是“做官”可以“发财”的条件,也是贪官炼成的制度原因。

  “发财致富”是人类本能的欲望之一。追求发财本身并非罪恶,个人的存在和社会的发展,都要以财富的增值为重要条件。但是,如陈独秀所指出,“惟中国式之发财方法,不出于生产殖业,而出于苟得妄取,甚至以做官为发财之捷径,猎官摸金,铸为国民之常识,为害国家,莫此为甚。发财固非恶事,即做官亦非恶事,幸福更非恶事;惟吾人合做官发财享幸福三者以一贯之精神,遂至大盗遍于国中。人间种种至可恐怖之罪恶多由此造成。”在两千余年的历史进程中,“做官发财”这一观念已演化为我民族文化传统的一种思维定势,成为国民心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阻碍我民族走向现代化的一个负面心理因素。陈独秀一代启蒙思想家致力于社会改造方案,以“民主、科学”彻底改造国民的伦理思维,无疑是看到了中国现代性改造最为关键的问题。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对传统政治伦理的彻底改造,拒不接受把现代世界普遍接受的“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的政治伦理作为政治制度[注: 政治制度politicalinstitution 定义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设计的前提,而继续把“奉天承运”、“天命所归”作为权力正义性的基础而实行权力垄断,那么,现代社会所不可缺少的权力制衡的防范体系就无法真正建立起来。这样,芸芸众生必然又会陷入对“做官发财”既痛恨又羡慕的怪圈——痛恨正在“发财”的贪官污吏,同时又在羡慕中梦想有朝一日,风水轮流转,我家同样发大财。因此,欲塑造现代之国民,必根除这种“做官发财”的传统意识。

  文章摘自《党政干部文摘》2008年第8期 作者:张绪山(清华大学教授) 原题为《“做官发财”意识为何千年不绝》

责任编辑: 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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