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又有称为孔子学说,]讨论的一个重点,孟子与孔子有一致之处。他们讲孝敬与孝顺都是下对上的关系,都要以“上”为最终的标准。孔子是“敬而不违”“劳而不怨”,孟子是“顺”“不违”。“不怨”与“顺”,体现了孔子和孟子的一致之处。但是孔子讲“孝敬”,而孟子则进一步修正为“孝顺”。孟子认为:“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很显然,孝敬与孝顺是不同的。
有学者认为曾子的弟子乐正子春建立了孝道派,以从父母为上;以《孝经》为代表则是孝治派,以从义为上。在从父之孝与从义的关系上,孝道派以孝为至高无上的根本,所以,当从父之孝与从义发生矛盾时,它就不会考虑政治的意义,而只考虑对孝的维护。以从孝为第一位,必然主张从父不从义。但是孝治派以治为至高无上的根本,因此,当从父之孝与从义发生矛盾时,他们首先考虑的是政治的义,以从义为第一位,主张从义不从父。由此可见,孟子关于“孝顺”的思想明显倾向于孝道派。为此,孟子关于孝的主要特征就不再是孔子所说的“孝敬”,而是修正为“孝顺”了。虽说“孝敬”的外在表现常常为“孝顺”,但并不是所有的外在“孝顺”都是真正“孝敬”,孝敬是发自内心的,有内容的;而“孝顺”则多为外在的、形式的。
以孔子为代表的传统儒家认为:“小杖则受,大杖则逃。”在他们看来,认为父母有小过错就埋怨是不对的,而对于父母有大过错不埋怨也是不对的,即孝敬并不僵化、教条,而要随着内容的对错,程度大小的变化而变化;而孟子所谓的孝顺则往往是僵化的,形式上一味地孝顺则往往就是实质上的不孝、不敬。在此,孝敬与孝顺就表现出了相当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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