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各人的气力大小不一样,这是古时的规矩”。比箭怎么会不射穿靶子?又怎么会是古时的规矩?既然各人的气力大小不一样,为什么还要比?可见完全没有道理,所以必有问题。而《仪礼·乡射礼》篇,正有“礼射不主皮”之文,所以这里原文有可能是脱“礼”字。究竟有没有脱,也需要合理判定:“礼射”,即礼仪性射箭。礼仪性射箭,自然不是为了射穿靶子,所以说礼射不主皮。“为力”,谓出力、劳动。“科”,谓品类、类别。其意思是说:礼射不射靶子,出力有不同类别,是古代的规矩。同样是射箭,赛射射靶子而礼射不射靶子;同样是劳动,有的人干农、有的人干工:这不正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嘛,可见合情合理。所以,这里必当有“礼”字,其本意是讲自古社会有分工,与旧说大相径庭。
比对校更重要的,是理校。比如《学而》篇“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章,一“贤贤易色”,自古及今[注: 及今 拼音: 解释: 1.趁现今之时。 2.到现在。-jijin]至少有四五种不同的解释。通行本的解释是“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似乎也可以通,但问题是对待妻子与学习有什么关系?难道学习过的人都对妻子只重品德不重容貌?或者只有学习过的人才会有如此品行?如果我们把“贤贤”校为“见贤”,把“易”按常义训为改,“色”理解为脸上,那么“贤(见)贤易色”,就是见到贤者改易脸色,即肃然起敬。如此之人,不正是受过教育的表现吗?
除了文本校勘,还有文意理解。传统的《论语》解读存在曲解误说,这是不争的事实。比如《为政》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传统以来就将其“德”理解为道德,迄今有“以德治国”之说。用道德怎么治国?即使能以道德治国,老百姓也未必就会拥戴。如果我们把“德”理解为“以德报怨”之“德”,即恩德,那么“为政以德”就是以恩德施政。以恩德施政,就是实行惠民政策,让老百姓得到好处。老百姓得到好处,自然就会主动拥戴执政者,而不需要执政者去要求或强迫。这样理解比旧说要合理得多。
很多人认为文科的东西没有标准,只要能够自圆其说就好,其实这本身就不符合科学精神,因为“真理”只有一个。人人都自圆(实际不可能都圆)其说,结果恐怕只能是无休止的文字游戏,而不能算是真正的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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