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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确定2012年重点工作 加强文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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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3-4 22:05: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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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九、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31.加强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与瑞士等发达国家商签打击文物走私协定,与墨西哥、柬埔寨等发展中国家签署双边协定。
32.推进援助柬埔寨二期茶胶寺等援外文物保护工程,积极推动我国与蒙古国、缅甸等国家开展的有关文物保护合作项目。
33.实施中华文明展示工程,策划并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具有代表性的境外文物展览;实施中土文化年文物交流项目。
34.积极参与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事务,深化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民间机构的合作。
35.加大与台港澳地区交流与合作力度,开展赴台港澳文物展览,落实与港澳签署的合作协议,举办两岸文物交流20周年纪念活动。
十、践行宗旨,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文物系统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36.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分开、信息公开。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37.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积极争取有利于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改革措施、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
38.加强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和重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39.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经常化,做好党员轮训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扎实推进局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
40.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深化司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加大干部交流与深入基层锻炼的力度。
41.做好局机关搬迁和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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