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对博物院管理负责
院内专家不得以“故宫博物院”的公务身份在社会上从事[注: 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congshi]非公务文物鉴定活动,以及与文物拍卖、文物市场等有关的藏品鉴定活动。文物鉴定是台北“故宫”每周二、四下午向民众免费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的鉴定供公众参考,但不估价,也不出证明。
早在2008年,周功鑫上任之初接受“立委”质询时就被问到一个问题:“台北‘故宫’隶属于‘行政院[注: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规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因此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 行政院关。并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之规定对立法院负责。]’好,还是其他属性更好?”
“我认为现在这种状况最好,因为受到的监督是多重的,包括了来自主管机关、“立法院[注: 立法院 立法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相当于其他民主国家中的国会。根据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论,政府的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监察院[注: 释义:(1). 唐监察御史的官署名。(2).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简称察院, 清因之。御史出差在外,其驻节的衙署亦称察院;京师巡城御史称五城察院。]”和审计部的监督。”周功鑫认为在这样的多重监督之下,“比较不容易犯错”。在台湾,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的职位相当于“部会首长”,享受“部会首长”待遇。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经费都需要“立法院”审核通过。“立法院”开会,她要去接受“立委”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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