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核心价值或基本理念层面,主要是指一个文化体系最终“为了谁、为了什么”的定位与导向。它处于文化体系最深层内核的位置,向外展现为制度和规范体系的制定,并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最终落实为一定的风俗习惯。
两大环节,是指文化的“生产”与“消费”。这是一切文化体系必有的动态结构。马克思说,人类每天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的生活。这里不仅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也包括精神生活的生产和人本身的生产。生产出来的东西最终供人[注: 供人,北魏女官官名,地位相当于外廷四品官。-gongren]来消费,消费也是一定意义的生产。文化生产和消费的循环前进,必然推动上述四个层面不断地更新。所以,文化从来不会停止不动,而是总在不断地发展更新。
从这个角度理解文化建设,要特别注意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互动关系。对于所谓“高雅文化、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大众文化”,要把它们看做是同一文化体系自身生产与消费过程的必要形式和环节,并努力通过它们之间良性的互动和循环,来实现文化的发展繁荣。决不应将它们割裂开来,人为地加剧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精神权益的分化对立。一个原点,即主体的自我认同和定位。一种文化体系的主体是什么人,作为主体的人们怎样认同自己的社会地位、权利、责任和使命,以及自己与其他主体的关系,等等,这是最深层的、根本的定位。主体定位,就像坐标系的原点决定着整个坐标系一样,决定着整个文化体系的社会性质和历史命运。只有站在这个立场上看待中华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才能正确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认清当下的形势和任务,明确自己的权利与责任,从而作出振兴中华文化的正确选择。反之,如果在主体意识方面不清醒,或有意无意地将中华民族主体分解、虚化,就会导致整个价值体系错位,陷入文化迷失状态。
总之,每一个文化体系都是以其主体的存在为基础,以主体定位和定向为核心,通过主体思想和行为在若干基本层面的动态表现所构成的。要想文化之体更健,就要使上述要素都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包括人们的文化生活充实,服务于它的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体制和规范健全,也包括文化的主体精神鲜明,文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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