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的对称。负责统一领导全国地方行政工作,集中掌握国家的国防、外交、财政、内政等行政职权。]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1册,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66页。)尽管元朝不断颁行限制西藏僧人赴京的措施,但收效甚微。元朝一代,西藏僧人赴京人数相当庞大,他们频繁地驱驰于西藏与元大都之间,“络绎道途”,成为了其时西藏人向中原地区最大的一个流动潮。
明代,是继元朝之后藏人大规模向中原地区流动的第三个高峰时期。这一时期藏人向中原地区流动比之于元代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流向中原地区的藏人之地域范围和成分进一步扩大,即不仅限于西藏,而是进一步扩大到整个藏区;此外,向中原地区流动的藏人不仅包括僧人,也包括了大量藏区各地的地方首领和地方头人。二、藏人向中原地区的流动数量和规模进一步扩大。
明朝的西藏政策包括“多封众建”、“朝贡制度”和“优予贡利”三个紧密联系的环节,即广泛分封藏区各地的派教首领及地方头人,规定所有受封者必须定期到京城朝贡,朝贡分为例贡(通常3年一贡)、袭职朝贡和谢恩、庆贺朝贡等,同时对前来朝贡者“优予贡利”。明朝的回赐往往数倍于贡物之值,(参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第238页。)若加上对朝贡使团每位使者和随行人员的层层赏赐以及承担他们在内地的护送、马匹、车辆、船只和全部食宿等,其实际支付费用要高得多。明朝的这一政策,对藏区各地僧人及大小地方首领产生了极大吸引力,也导致明代藏人以更大的规模和范围向明朝京城的流动。西藏朝贡人数和使团规模逐年递增,到嘉靖十五年,乌斯藏辅教、阐教王和大乘法王[注: 大乘法王者,乌斯藏僧昆泽思巴也,其徒亦称为尚师。-dachengfawang]及长河西等处军民宣慰使司[注: 官署名。唐元年(806-820年)平李师道后,命杨于陵为淄青宣抚使,按视图籍,分其地为三道,分别选派节使、观察等使。杨于陵此职为临时差遣,无官署,不辖军民。]各进贡,贡使竟多至4170余人。(《明实录藏族史料》第1008页。)明代藏区各地朝贡使团始终络绎不绝地穿梭于藏区与京城之间,其朝贡使团的人数常达数千人以上,史载:“前后络绎不绝,赏赐不赀。”其朝贡的次数和人员规模均达到空前的境地。是藏人大规模向中原地区流动的第三个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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