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文化”一词的多种解释里,我更愿意将其当作一个动词来理解。“文化”作为一个动词,也就是“文而化之”的意思。
就“化”而言,“文化”不能静止、凝固地看取,而宜将其放到生活中、实践中,注意到“文而化之”的人类化过程——文化就是人类历史本身。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的价值,就在于它将“文”通过“化”的方式赋予到了人的生命中,赋予到一切物品、一切思维、一切生活中,自然地,也赋予给了我们的人民和国家。在中国古代[注: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是指先秦至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zhongguogudai],“文化”原没有多少深奥和玄妙,据《辞源》的解释,最早就是很实在的“文治”加“教化”的意思,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过程中的“文而化之”的内容和方式。《易经》中说:“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这里,人是目的,“文”是内容、是实质,而“化”则是方法、途径,是“文”的特点,是大化风流、天成化[注: 成化(公元1465--1487年)是明宪宗朱见深的年号。明朝使用成化这个年号一共23年。成化皇帝朱见深,明朝第八任皇帝。]育的境界,有造境,有化境,化境是“文”的本色要求和最高境界。
当然,“文而化之”的结果,就是文化一词的另一种用法,也是我们今天常用来解释“文化”概念的主要含义,即将文化看成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这个意义上的“文化”,就成为一种时代生活的标志和象征。而这个时候,文化的价值似乎就有了厚重的分量。所谓“人文”,说的正是这过程,即:文化了,也就是人化了,这是文化价值的实现过程。我们总应是“实践”和“目的”的文化统一论者,而且只有在人类文化的实践层面上,文化的价值维度才可以有效彰显。
因此,要说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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