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制度,这与西方中世纪政治分裂、王权式微的状况截然不同。中央集权的重要特点是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国家号令统一于中央,重要事务决定于中央。秦汉以降,尽管知识界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的讨论时有发生,但并未产生重要的实际政治影响,“不过迂儒之常谈”。“封建”不可行,逐渐成为精英阶层的重要共识,清朝乾隆皇帝更明确表示:封建、井田“必不可行”(《清高宗实录》卷1220)。
中央集权的核心是君主专制。秦汉以后,皇权集中成为中国政治的一大趋势。明代,“国家罢除丞相,设府、部、院、寺分理庶务,事权归于朝廷”,皇帝实现了对国家重要政治权力的垄断(傅恒等编:《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卷100)。到清代,皇权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君主独裁成为清朝的“祖制”、“家法”,神圣不可侵犯,即所谓“天下大事,皆朕一人独任”(康熙帝语,《清圣祖实录》卷144)。乾隆皇帝称:“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皇考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未旁假。即左右亲信大臣,亦未有能荣辱人、生死人者。盖与其权移于下而作威作福,肆行无忌,何若操之自上,而当宽而宽,当严而严。此朕所恪守前规,不敢稍懈者。”(王先谦:《乾隆朝东华录》卷28)秦汉至明清的中国政体,实质上是以专制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
16世纪以后,随着世界格局[注: 所谓世界格局是指在国际舞台的主要政治力量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相互制约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结构状态,一种力量对比态势,]的变化,西方殖民势力的东来,“大一统”具有了新的时代意义。在这个时期,实现国家统一、抵御外来侵略成为明清两朝中央政府肩负的重要历史任务。在清代以前,统一问题,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指得是多民族国家中人数最多的民族以外的民族。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地方政权和中原地区中央政府的关系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像北方游牧民族,自冒顿一统漠北,即在蒙古高原[注: 蒙古高原是东亚内陆高原。东界大兴安岭,西界阿尔泰山脉,北界萨彦岭、肯特山、雅布洛诺夫山脉,南界阴山山脉,包括蒙古全部,俄罗斯南部和中国北部部分地区。]建立相对统一的政权组织,与中原地区相抗衡。在历史上,它往往凭借其强大的军事优势,攻掠骚扰,给中原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威胁。甚至汉朝文景之世,中原统治者也不得不致书匈奴单于,承认“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汉书·匈奴传》)。武帝时虽北击匈奴,然数十年后,又不时为患。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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