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路艳霞
国家版权局日前发出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昨天表示,《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从发布到实施,需考虑多方意见。
对于音乐人提出的对音著协这类集体管理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质疑,阎晓宏认为,集体管理组织在我国还是新兴事物,仍需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监管,其管理组织账目应该更加透明化。
阎晓宏还表示,目前《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正处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秉着公开的原则,社会各界均可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从修改草案到真正的发布实施,必然要经历[注: 指亲身见过、做过或遭受过的事。 片名 《经历》The Experience/Tajrobeh (1973) 伊朗电影,35毫米,黑白,60分钟。]社会各界多轮的意见征集和相关部门反复的修改。“我们认为各方面都来提意见,这是一个好的现象。通过这些不同的意见,把它汇集起来,大家来平衡,看看哪些意见更科学,哪些意见放到法律里边更能符合我们国家利益和老百姓的利益。我们就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