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铁路的商办潮流,显然有碍列强在华利益,各国一再对清政府施加压力,指责其“纵容百姓,专与外国人为难”,使“中国前途叵测”。清政府中以邮传部[注: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在此之前,交通行政无专管机构,船政招商局隶北洋大臣,内地商船隶工部,邮政隶总税务司,铁路、电政另派大臣主管。]大臣盛宣怀为代表的一批新洋官僚,亦鼓吹借债筑路“为我国第一救亡政策”,并开始策划先将铁路国有,再借债筑路。
5月20日,盛宣怀与英、法、德、美4国银行团正式签订《湖北湖南两省[注: 大两省官 唐、宋通称门下省与中书省为两省,统称门下省五品以上官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给事中与中书省五品以上官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中书舍人为大两省官。]境内粤汉铁路、湖北境内川汉铁路的借款合同》,借款1000万英镑(先付600万英镑),两湖厘金盐税作担作。合同规定,粤汉路用英国总工程师,川汉路用美国和德国总工程师,4国银行团享有该2路修筑权和2路延长继续投资的优先权。
清廷此举,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等地局势更为激荡不安,绅民开始直批清廷卖国。四川民众指出:“此次以路抵款,是政府全力夺自百姓而送与外人。”广东民众则斥责:“铁路国有,失储信天下。”“路亡国亡,政府虽欲卖国,我粤人断不能卖国。”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亦批评清廷“举吾国之国权、路权,一畀之四国”,将引来“内乱外患、不可思议之大祸”。
全国各地集会频仍,清廷政策遭到广泛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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