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官员们,例如户部尚书王国光[注: 介绍 王国光(约1524—1588),字汝观,山西阳城人。 生平 王国光是一位成功的政治家,但仕途却充满了戏剧性。他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中进士后,]因任人唯亲、鬻官黩货、损公肥私等罪状屡遭弹劾,却又是谙熟财政的理财高手,主政户部5年,朝廷赋税年年攀升,这种人恰恰为张居正所喜,而不是那个认死理的海瑞。
当然,不择手段的“循吏”多了自然会成为酷吏。古代对“抗粮者”即不按时交纳税赋者惩罚是非常严重的。明清两代,如果纳税人不按期缴纳,就要用武力威胁。这叫做“比较”,设定5日或10日的最后期限,通知对方必须到衙门缴纳,如果晚到、或虽到衙门报到但不能缴纳应缴纳的数额,就得受“比”,挨一顿板子,按照法律最高可笞五十或小板二十。如果到比较日不来衙门报到,就要发票勾摄。经三“比”仍不能完纳的,就为“抗粮”之罪,拘拿归案后处笞五十,枷号示众一个月。比较日都预先公告,一般是在开审日的下午,上午长官审案,下午就集中“责比”,将未能完纳的那些人集中勾到,轮流责打,一批批押出去枷号示众。
白居易当年是大唐的一名税吏,彼时遭遇安史之乱[注: 安史之乱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事件,是唐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安指安禄山(也指安庆绪),史指史思明(也指史朝义),安史之乱是指他们起兵反对唐王朝的一次叛乱。],盛唐不盛,元气大伤[注: 词汇】元气 【注音】yuán qì 【释义】1.指天地未分前的混沌之气。2.泛指宇宙自然之气。3.指人的精神,精气。],收税的活不好干。白易居还算是个人文主义者,一面狠下心来收税,一面又写下不少充满悲悯之情的诗歌,如《纳粟》一诗,白居易这样写道:
有吏夜叩门,高声催纳粟。家人不待晓,场上张灯烛。
扬簸净如珠,一车三十斛。犹忧纳不中,鞭责及僮仆。
昔余谬从事,内愧才不足。连授四命官,坐尸十年禄。
常闻古人语,损益周必复。今日谅甘心,还他太仓谷。
张居正的“循吏”与
白居易的《纳粟》
古代官员政绩考核也是比较注重差异化的。在明朝,充分考虑各地州县政务繁忙难易程度并不一样,虽然所有的州县长官的品级都是一样的,但是按照同样的标准委派官员的话,因为各位官员的能力不同,就会造成处理政务不适应的问题。为此明朝在将州县官品级划一后不久的洪武十四年(1381年)就按照各州县负担的赋税数量来确定“繁”或“简”。凡征粮7万石以上的州、3万石以上的县就是“繁”,在这数额以下的就是“简”,在挑选任命州县长官时,要考虑到繁、简的因素。到隆庆元年(1567年)吏部奉旨将天下府州县按照“大小、繁简、冲僻、难易”4项标准划分上、中、下3个等级。
清朝入关仍然按照明朝制度,划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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