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的标准简化为4个方面:冲、繁、疲、难。到雍正六年(1728年)又进一步明确:“地当孔道者为冲,政务纷纭者为繁,赋多逋欠者为疲,民刁俗悍、命盗案多者为难。”“地当孔道为冲”,交通要道。“政务纷纭者为繁”,事情繁多。“赋多逋欠者为疲”,税不易收。“民刁俗悍、命盗案多者为难”,治安复杂。
按照这4个方面的标准进行划分,清朝将州县缺分成简缺、中缺、要缺、最要缺4个等级。一个地方4个字都全的,就是“最要缺”,要有过州县长官经历、而且考核成绩不错的人才可以担任;有3个字的,就是“要缺”,也要有过州县长官经历的人担任;有两个字的,是为中缺,可由有佐贰官经历、或在朝考中成绩较好的人担任;只有1个字或1个字都没有的州县,就是“简缺”,可以从初选官的人来担任。凡最要缺、要缺往往由熟悉当地情况的地方督抚来任命,而中缺、简缺由朝廷吏部直接任命。每个省的州县等级划分必须要经过朝廷的批准,一般来说,各省的州县缺要简数量是固定的,升一个简缺为要缺,就必须同时也降一个要缺为简缺。
当年,能够把一个“冲、繁、疲、难”之地治理得好的,那才叫做真正有政绩——对今天来说,其实也是这个道理。
而丢官的。汉成帝时,薛宣管辖的高陵县令杨湛和栎阳县令谢游都是极其贪婪狡猾之人,薛宣封“吏民条言”给杨湛,给他施加压力,让他自动辞职;薛宣又发公函给谢游,开门见山地说“告栎阳令:吏民言令治行烦苛”云云,语气非常不客气:群众对你这个栎阳县令很不满意,都反映你施政无方,法令繁琐苛刻。于是,谢游的乌纱帽也丢了。所谓“吏民条言”和“吏民言”,正是群众对两个县长的批评、揭发、举报之类。
不同的地方
不同的考核
体制内的“三等九级”与体制外的“万民伞”
不过总体说来,古代对官员的考核相对还是比较全面的。
西晋时以四条标准考核郡、县官员,这四条是:正身(个人品质),勤民(为百姓办事),抚孤(抚恤孤老之人),修人(帮人改错)。北魏考核官员分为三等:上上、中中、下下;上上者提升,下下者免官,中中者不升不免。北周考核官员制定了6条标准,这六条是:清身心,敦教化,尽地利(发展农业生产),擢贤民(推荐人才),恤狱讼(执法公平),均赋役(合理征收赋税劳役)。
唐代的考核非常完善。一年一考,其中文官的考第是三等九级,参考标准为“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是: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偏重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二十七最”是区分不同职务所定,偏重行政能力和绩效。比如“法官之最”的标准是“推鞫得情,处断公允”;“学官之最”的标准是“训导有方,生徒充业”;“校(书郎)正(字郎)之最”的标准是“雠校精审,明于刊定”,颇似现代出版总署对编校人员的考核,规定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几,等等不一。
台湾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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