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卫成公,姬姓,卫氏,名郑。卫国第21代国君,前634年—前633年、前631年——前600年在位。他是卫文公之子,卫中废公之兄,卫穆公之父。]命祀夏先王相,宁武子以周室命祀拒绝,云:“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请改祀命”。杨伯峻对此解释说:“‘间’借为‘干’,犯也,违也。……盖诸侯之国所当祀者,由周王室命之。卫国之所当祀者,为成王、周公所命,今祀相,在命祀之外者,故云犯成王、周公之命祀也。”再如,《左传》僖公五年记载:晋灭虞,“修虞祀”。孔颖达疏曰:“虞受王所命之祀。”由以上可推知,作为臣服于商的周邦,奉命在周原为殷先王立庙并加以祭祀,这完全是附属国对宗主国的礼制。
另外,从文献记载来看,族姓上的区别并非作为古人制定祀典的根本原则,而主要取决于是否有功泽遗利于民人后嗣。《淮南子·氾论训》说:“炎帝于火,死而为灶;禹劳天下,而死为社;后稷作稼穑,而死为稷;羿除天下之害,而死为宗布。”先秦时期[注: (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221年)先秦是指秦朝建立之前的历史时代。经历了夏、商、西周,以及春秋、战国等历史阶段。 在长达1800多年的历史中,]的祭祀对象,多是有功德于民的煌煌烈祖、赫赫名王,从五帝、殷契、周弃,到夏禹、商汤、周文王[注: 周文王,姓姬名昌,(生卒年不详),季历之子,西周奠基人。季历死后由他继承西伯侯之位,又称伯昌。在位50年。商纣时为西伯侯,]、周武王[注: 周武王(约前1087年—前1043年),西周的创建者,姬姓,名发,谥号武王,西周时代青铜器铭文常称其为珷王。是周文王的次子。]等,他们均因生前有功泽于民,死后被列为祀典之神,而并无族姓上的限制,这就证明了“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的祭祀原则。无论是商王朝的建立者汤,还是经过“桐宫悔过”而修德厚生的太甲,为周人所祀,乃情理中事。
其二,从血缘关系上说,商周同祖,再加之商周之间的姻亲关系,这种祭祀也是有必要的。
据有关文献记载,商周本是同祖。契和后稷同为帝喾之子,又分别是商人与周人的始祖。对此,王肃、孔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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