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注: 中华民国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和年号。简称民国。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成立于1912年的民主共和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及联合国五个主要创始会员国之一。]”的三种琉球主张
1879年,日本武力吞并中国藩属琉球国后,中(清)日两国之间关于琉球的交涉遂成悬案。此后,“中华民国”对琉球为日本所吞并一向耿耿于怀,对琉球的前途和地位有三种不同表述,无一不是反对日本占领琉球。
(1)琉球是“我们旧有领土”,一尺一寸都要收回。
1934年4月23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注: 蒋介石(1887.10.31—1975.4.5),名中正,字介石。浙江奉化人。国民党当政时期的党、政、军主要领导人。1908年留学日本并加入同盟会,]出席江西抚州[注: 抚州市-抚州市地处江西省东部,东邻福建、靠近闽南“金三角”经济区,南邻石城、宁都,西连永丰、新干和丰城,北接进贤、余江和余干。]北路剿匪总司令部扩大纪念周,发表了《日本之声明与吾人救国要道》的演讲,蒋在演讲中针对日本发出的“凡关于东亚方面,特别是中国一切的事情,不许任何国家干预”的“狂妄声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