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发表“外交声明”,声明一方面表示在任何情形下,绝不放弃对钓鱼台列屿之领土主权,另一面对美国未与二战主要盟国协议情况下,片面将琉球交付日本“至表遗憾”。关于琉球的声明内容是这样的:
中华民国政[注: 国政 拼音: 解释: 1.国家的政事。 2.古代官名。即正卿。-guozheng]府对于琉球群岛之地位问题,向极关切,并曾迭次宣告其对于此项问题之立场。
兹美国政府已定于本(六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将琉球群岛交付日本,且竟将中华民国享有领土主权之钓鱼台列屿亦已包括在内,中华民国政府特再度将其立场郑重昭告于世界:
对于琉球群岛,中华民国政府一贯主张,应由包括中华民国在内之二次大战期间主要盟国,根据开罗会议宣言及波茨坦会议[注: 苏、美、英三国为了处理德国和解决欧洲及其他一些问题,于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在德国柏林西南的波茨坦举行会议。这是战争期间三国政府首脑举行的第三次会议。]宣言揭橥之原则,共同协议处理。美国未经应循之协商程序,片面将琉球交付日本,中华民国政府至表遗憾。
这时,“中华民国”既收不回琉球,又无法和美国一并托管,只有剩下主张琉球独立,而不是让日本重新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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