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诉国学时代侵权案一审判决之后,国学网连续发表《抄袭还是创新,请用数据说话》、《不可思议的“巧合”,谁抄袭了谁?》等文章,于是引来中华书局大动肝火,在9月29日中华书局网站上即出现一篇《中华书局诉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侵害点校本“二十四史[注: 《二十四史》是一部规模巨大、卷帙浩繁的史学丛书,全书共计3249卷,4000万字,从第一部《史记》至最后一部《明史》,共耗时1800余年,是世界图书史上的巨著。]”及〈清史稿〉著作权系列案件一审全部胜诉》的文章,声称:“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中华书局的商业信誉,同时侵害了中华书局的法人名誉权。”
不错,我们的确揭示了一些事实,但事实就是事实,决不是“捏造”的、“虚伪”的。明崇祯[注: 明思宗-明思宗朱由检(1610-1644),明光宗朱常洛第五子,明熹宗朱由校弟。于公元1622年被册封为信王。明熹宗于公元1627年8月病故后,由于没有子嗣,他受遗命于同月丁巳日继承皇位。]年间刻本《汉书》现就收藏在国学时代的元典方策围棋会馆中,欢迎各方专家读者前来查阅考证。中华书局出版的横排简体版“二十四史”及海南新闻出版中心出版的《传世藏书》版“二十四史”,在新华书店或各大图书馆都能找得到,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亲自比对一番,或许还会有新的发现。我们揭示这些事实,只是为了向大家说明,在古籍整理领域,用标点、分段方面的相似来指证“抄袭”之罪,不但是极其武断的,而且也是极不专业的。
国学网创办十年以来,在古籍数字化道路上孜孜以求,不敢稍存懈怠,期以绵薄之力,激昂传统之兴,本无意也无暇与任何出版机构交恶。然而无辜被诉侵权,亦不得不据理力争,自证清白。况且,我们说的是事,讲的是理,并非仗势欺人,妄加其罪。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那种扣帽子、打棍子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百年中华书局,老一辈学者留给我们的印象,是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而不是棍子上下翻、帽子满天飞的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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