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发展中的一条重要规律:约定俗成。约定俗成的规律,实际上是出于一种从众原则,它体现了语言实践中的群众观点。说白了,也就是大家都这么用、这么说,你就得承认它的合理性,即使它实际上并不合理,或者不合逻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自行车”这个词,它怎么能说是自行呢?它是要用脚去蹬才走,不蹬就不走啊。南方一些地区就不说“自行车”,而说“脚踏车”,这当然是最准确、最科学的。但用的人少,终于不成气候。不合逻辑的“自行车”,反倒因为广泛流行而被大家承认了。这就是约定俗成的规律所显示出来的力量。
我对约定俗成的巨大力量是有充分估计的。说实话,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是怀着一种近乎螳臂挡车、不自量力的心情的。现在“六版”按约定俗成的原则,肯定了“入围”和“标识(读shí)”,并为它们作为合乎规范的词语进入语言的流通领域开放绿灯,这并没有出乎我的意外。因为在误用、误写或误读的初始阶段,如果没有采取适当的手段进行有效的干预和引导,这样的结果是迟早总会发生的。而这样的结果一旦发生,我们就只能接受它而无法改变它。但是,接受“入围”和“标识(读shí)这样以非正常的形态衍生出来的新词,与接受“自行车”这样的与新生事物一同产生的不合逻辑的新词,感受是完全不同的。当我们把“入闱”写成“入围”,把“标识”读成biāoshí,并承认它们的合法地位的时候,也就同时将它们原本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内容完全抽掉了。一个新词的产生,付出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了。因此,这种接受,在我,相信还有相当多像我这样略知词语历史文化内涵的人,是会有一种无奈、遗憾,甚至是失落之感的。
问题还不仅在于这两个词的“新生”让人感到无奈和遗憾,而是还有更多的误用、误读、误写让人感到担忧。大家一定会注意到,我的上述文章中提到的如“莫须有”、“始作俑者”一类包含着文化历史内容的词语的误用,在我的文章发表以后两年多来,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和广泛了。近日又在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口中,听到了这样令人吃惊的表达:“我们早就在××体育项目上有染指奥运会金牌的目标了。”一个对公众使用语言有着广泛和强大影响力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这样来使用“染指”一词,显然也是出于一种历史文化的缺失。这一类误用或误写的词语,如果像“入闱”被误写成“入围”和“标识zhì”被误读成“标识shí”一样,长时间以讹传讹,广泛地流行开来,最后无法可想,就有可能按约定俗成的规律,又无奈地在权威的词典里被确认为新生的词语,或产生新的释义。这种前景不是不可能出现的,不能不让人感到深深的忧虑。要是这种情景果真出现,那实在是我们这一代文化人的悲哀。
记得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整个社会都非常重视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人民日报》连载了吕叔湘、朱德熙先生合写的《语法修辞讲话》,还发了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那时候还没有电视台,老百姓主要是听广播,有关部门对播音员的用词、读音要求非常高,有着严格的规范。他们的示范作用,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中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应该很好地向那个时代的文化人学习。我们今天的文化人,包括专业的语文工作者,一般的文字工作者,还有学者、教师、作家、编辑记者、播音员、电视节目主持人等等,都应该担起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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