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高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措施、学术不端[注: 语出: (1).不正;不正派。《后汉书·陈敬王刘羡传》:“ 酺 等奏 愔 职在匡正,而所为不端。” 宋 张纲 《驳陈铸吴说差遣指挥状》:“臣伏见 吴説 陈铸 轻儇不端,皆无素行。]行为查处等都做出了规定,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通过建章立制,以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
据介绍,针对学术不端行为,以往各高校都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判定和处理,此次《细则》则做出了清晰界定,并适用于从事高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注: 孙武兵法初探序言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克劳塞维茨曾指出;战争不是神物,战争是发展的科学,余窃以为以兵圣孙武为代表的中国兵学思想文化无疑正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成果的杰出典范;同时又]的所有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学生,对高校学术道德建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细则》中,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榜上有名”,这包括: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偷换署名或改动署名顺序,或将合作研究成果以个人署名发表;提供虚假的学术成果、证书,伪造不实的专家鉴定意见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伪造或者篡改试验数据、结果、文献或统计资料,捏造事实;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等等。
《细则》要求,高校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接到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后,应当在5个法定工作日内,会同学术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调查组,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并通过论证会给出调查结论。
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实,情节较轻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取消申报项目或申报资格,取消所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等;情节严重的,将解除职务聘任、停止招研究生,撤销职称、职务、学位等,直至开除公职;触犯国家法律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于恶意或不负责任的举报,举报人也将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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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