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还是“星二代”犯罪,其犯罪概率和社会的违法犯罪概率大致差不多甚至比社会违法犯罪概率还低,过度诠释李双江对儿子“失于管教”与其说是李双江不负责任,还不如说是愤愤不平者钻牛角尖,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儿子不争气即将锒铛入狱,请将心比心,理解一位74岁老父亲的失望和焦虑的心情,面对李双江气得已经生病住院,面对梦鸽身为母亲的痛不欲生,这个时候一味的谴责无异于给李双江和梦鸽的撕心裂肺的伤口上撒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看待李天一涉轮奸案,更应该站在更高的和更广阔的角度来反思演艺圈的潜规则对于李天一以及其他“星二代”健康成长的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社会上没有的潜规则,演艺圈有,社会上有的潜规则,演艺圈更甚,为祸犹烈。演艺圈凭借潜规则成为物质和精神杯满钵溢的大赢家,也正是因为演艺圈比社会更龌龊,才让李天一们过度骄傲自大,目中无人,不可一世,无法无天。李天一的造孽,是李双江家庭的悲剧,也是演艺圈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不仅警醒演艺圈,更警醒世间一切人。
一味谴责李天一和李双江,而不谴责该案件中的其他嫌疑人,对李双江不公,对演艺圈不公,从更深的社会层次来剖析,社会对于李天一涉轮奸案有没有过失责任。低俗、色情的文化娱乐以及或明或暗的洗浴中心等的色情文化乃至一场场“官场艳情现形记”的不断落幕和上演,说的更白一些,一些人对性的随意性和赤裸裸的勾引和卖弄难道不是李天一犯罪的间接原因吗?
一起李天一涉轮奸案,该反思的很多,如果仅仅从李双江“失于管教”的浅表来分析,未免太低级和鼠目寸光。如果李双江平时管教很严,管教有方,但是李天一涉轮奸案还是发生了,还能够从“失于管教”来反思吗?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家庭的教育固然重要,但是孩子不是家庭的专属物,学校,社会,朋友,亲戚,文化,经济和法制等等无不是诱因。如果社会不庸俗,如果文化很健康,如果法制很严很深入人心,李天一涉轮奸案也许就真的不会发生。
(魏青 原题:过度谴责李双江教子“失于管教”的矫情 中国网观点中国原创,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观点中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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