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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策划:国外编剧地位如何?各方权力边界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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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01 11:00:0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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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注: 北京有着三千余年的建城史和八百五十余年的建都史,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民国时期,称北平。新中国成立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7月1日电(唐云云)上半年国内编剧行业可谓乱象丛生,折射出行业发展仍不成熟。近年来较为普遍的雷剧、山寨剧依然存在,编剧与演员、导演的话语权之争愈演愈烈,剧本抄袭等现象也一度引发业界争论。国外同行在长期发展中提供了很多有益经验,可作为完善自身的“他山之石”,以之为借鉴。
编剧话语权受尊重
国内编剧地位普遍较低,《美丽的契约》编剧宋方金炮轰主演宋丹丹随意改戏,就折射出了国内编剧的生存状态。提升编剧地位,话语权和收入两方面缺一不可。
美国编剧大致可分为电影编剧和电视剧编剧。在好莱坞电影中,制片方为迎合市场大都[注: 元大都,或称大都,突厥语称为“汗八里”(Khanbaliq,即“可汗之城”,帝都之意。)。自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四年(1267年)至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为元朝京师。]以导演或一些大牌明星为中心,编剧要从属于他们;但在美剧当中,编剧则是绝对主角。
在美国工作的资深影评人杜剑锋称,美剧制作过程中,编剧的工作不仅仅是编写剧本。编剧用故事创意去参与竞标、推销,说服制作方和电视台拍摄,因而一开始就处于核心地位。在拍摄过程中,作为署名制作人之一,编剧掌握大的话语权。整个拍摄过程可能会有不同导演,但主要编剧只有一人;编剧手下可能同时会有一个服务团队。wWW.LSQn.cn主要编剧完全掌握剧集质量和情节发展方向、风格,地位举足轻重。
中央戏剧学院的吴闳教授告诉记者,在美国编剧一般可以拿到影视剧作品整体收益的5%-8%,具体由不同项目量级决定。而且收入不是一次性的,报酬体系还包括未来版权收入,通过行业协会或代理公司拿到。
在电视剧产业发达的韩国,编剧们被尊称为“作家”,知名编剧的地位与薪酬甚至超过明星。《来自星星的你》的导演张太侑和制作人朴旻烨称,从角色选择到剧情走向,韩国编剧们在韩剧制作流程中占有70%左右的决定权。编剧是韩剧制作的核心,著名编剧号召力比任何演员都大,而演员们也挤破了头想要被编剧选中。
除了手握话语权,韩国编剧的收入也比内地同行多。据称顶级编剧一集能拿到1亿韩币(约58万人民币)的酬劳,普通的署名编剧身价也有2000万韩币(约11万元人民币),基本与一线韩星的片酬持平。
法律和行业协会保护
琼瑶、桐华等编剧斥于正抄袭,反映的是国内编剧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在我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实施条例》对剧本抄袭的界定仍需完善,国外的著作权相关法律有一些值得借鉴之处。
吴闳介绍,美国在影视剧制作方面的相关配套法律完善,除了《版权法》,商法、民法也有相关规定。美国现行《版权法》明确界定“适当引用”与抄袭,一定程度上为保护剧本不被抄袭提供法律保护。其中第107条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有关使用的性质与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看有关使用是出于商业目的还是非营利的教育目的);被引用作品的性质;有关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被使用的篇幅及实质性内容;有关作品被使用后在市场上将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日本《版权法》第32条也作了类似规定。而且,在日本的著作权相关法律中,剧本被作为文学作品对待,著作权保护较为充分。
除此之外,美国有专门的编剧行业协会,一方面限制了编剧[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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