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BT网站经营者认为,自己只是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所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对此,乔新生表示,《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还有个别BT网站经营者认为,自己只是扮演一个信息存储“仓库”的角色,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站向公众提供作品,侵犯他人的权利,BT网站经营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乔新生表示,《保护条例》规定,除非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构成侵权,否则,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王比学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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