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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三年(1887年),郑清濂、吴德章还被奉命负责勘查、设计、监建罗星塔青州船坞,使当时中国大船均可入坞维修。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春,郑清濂以船政局首届出洋留学生,擢用福建船政会办,升副将,加总兵衔,管理船政工作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秋,郑清濂免去会办职务,奉调入京。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郑清濂调任汴(开封)洛(阳)铁路总办。次年,又调任京汉铁路总办,还任邮传部参议,他在收回京汉路权的交涉中起重要作用,邮传部曾评价郑清濂“品端守洁,不染习气,熟谙路政,兼精工程艺学”。
宣统元年(1909年)春,郑清濂任筹办海军事务处顾问官,同年秋,他以顾问官兼译员身份随筹办海军大臣载洵、萨镇冰等赴欧洲各国考察海军,年底回国。次年,清廷海军部正式成立,郑清濂授海军参将,出任海军军政司司长,并充留学生廷试总考官等。
1913年10月,海军总长刘冠雄入闽,收福建船政局归海军部,郑清濂被任命为船政局长,主持船政局务整顿,他将船政前学堂改为福州海军制造学校,以陈林璋为校长;把船政后学堂改为福州海军学校,以王桐为校长;改船政艺圃为海军艺术学校,以黄聚华为校长。1913年,他添购马限山洋船坞一所,并向北洋政府提出改革船政的一套计划等。在郑清濂的整顿下,福建船政局“规模乃振”。
1914年6月28日,海军部授郑清濂造船舰主监衔。1916年9月25日,郑清濂因当时袁世凯不重视兴办实业,船政局经费不能落实,振兴船政局的抱负难以实现而辞职还乡。
郑清濂还为家乡疏通河道,解除旱涝灾害的威胁,使受益农田达万余亩。
郑清濂一生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艰苦创业,一心为中国的海军、造船、铁路等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功绩显著。他逝世时,家无长物,无力治丧,由其女婿、驻比利时国全权大使王景岐及门生等办理后事。郑清濂的爱国思想、创业精神、清白作风,深受后人钦佩和纪念。
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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