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文化 >> 传统文化 >> 文化资讯 >> 正文
谷歌公司回应中国作协维…
中国作协:希望谷歌提出…
作协:望谷歌提出让中国…
但愿谷歌侵权门成维权标…
谷歌,终于道歉了 文著…
中国作家回应谷歌“道歉…
作协权保会:将组织作家…
作协支持棉棉起诉谷歌 …
谷歌回应中国作协维权通…
中国作协谴责谷歌文化霸…
最新热门    
 
谷歌不认侵权只说“沟通不够好”态度显“敷衍”

时间:2010-1-11 11:44:59  来源:文汇报

    谷歌首次正式向中国作家道歉,然而态度仍显“敷衍”——

    不认侵权,只说“沟通不够好”

    中国作协:静观其谈,等待结果

  2010年的第一个工作周,谷歌公司图书搜索服务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没有半刻轻松,应中国文著协的要求,他们正在加紧整理最完整的清单,还要为如何回应中国作协于去年11月18日提出的维权通告而绞尽脑汁。

  中国作协要求“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2009年12月30日15点34分,中国作协接到谷歌图书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发来的邮件。邮件表示:谷歌很尊重作协在维权通告里提出来的要求,由于公司对此事的解决方案考虑得很深也很细,具体的计划请求延期一周提交。他向中国作协表示歉意,希望得到理解。中国作协作出回应:同意延期一周。

  谷歌没有“一拖再拖”,2010年1月7日,一周限期已到,中国作协再次收到“压线”邮件。邮件中介绍目前工作的进展为“谷歌已提交了扫描收录中国图书的初步清单,应文著协的要求,正在加紧整理最完整的清单”,“需要说明的是,这是谷歌没有先例的特殊措施,我们希望中国作家能从谷歌的这个行为当中看到谷歌解决问题的诚意”,“谷歌认为,我们的目标是在三月底前把处理方案及相关协议的框架确定下来,争取在第二季度把各方的法律、实施和操作细节商定并正式签署协议。”

  对于谷歌以何说辞回应“维权”,谷歌方面首先继续不厌其烦地解释“数字图书馆”的初衷:“谷歌在建设数字图书馆过程中,扫描收录了一些中国作家的图书。在美国,通过美国的图书馆扫描收录的在版权保护期内和公共领域的图书,这里面有部分是中国作家的作品。”他不忘记强调“版权”行为在于谷歌数字图书馆中的每一处体现:“对于这部分在美国与我们有合作而扫描的在版权保护期内的图书,谷歌是为了提供检索服务才扫描收录了这些图书,并且根据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只显示三条小片段的摘要。我们同时提供用户可以通过书店或者图书馆获取此书的链接。只有在谷歌有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显示图书的任何一整页内容。”

  铺陈过后,哈特曼先生才来了一段表示歉意的话:“由于最初的认识不同和对中美两国版权法律制度的不同了解,我们的行为引起了中国作家的不满。经过最近几个月的谈判和沟通,我们的确认为我们与中国的作家的沟通做得不够好。谷歌愿意为此行为向中国作家表示道歉。”

  1月9日,星期六,该邮件内容的正式签字文本向中国作协提交,一时间昭告天下。以上内容,被视为一个阶段性的胜利,因为这是在经过两轮谈判之后,于第三轮谈判前夕,谷歌方面“首次公开道歉、承诺、提出处理方案时间表”。

  然而,即便不经过仔细的字句推敲,也可以看出这份“公开道歉”与其说是道歉,不如说是谷歌“以软化硬”的策略。记者参与了谷歌与文著协的前几次接触,感到谷歌这次的表态并不新鲜。从一开始,谷歌就很讲“原则”:一方面坚辞不认“侵权”,另一方面毫不吝啬地表达在工作中“沟通做得不够好”的歉意,而这次,只是把一番歉意落在字面上并着意使之“亮眼”一点而已。在侵权与否的问题上,还是“原地踏步”。

  而文本中这样一段话更可以看出谷歌的“软中带硬”:“中国图书是谷歌图书搜索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们希望通过与文著协的谈判,圆满解决与中国作家的纠纷,同时让中国作家能够分享到谷歌图书搜索服务带来的方便,如已经与谷歌签约的三万多合作伙伴一样。谷歌承诺只会在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显示中国作家图书中内文的任何整页面,并且承诺遵守任何中国作家未经授权不得扫描收录的要求,无论该扫描收录行为是在中国、美国或者其他国家。”

  面对这份“回应”,昨天,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杨承志表示,对于谷歌提出的处理方案的时间表,中国作协将“静观其谈,等待结果”,希望谷歌与文著协的下一轮谈判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

  “对于谷歌公司未经合法授权就擅自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作品,很多作家十分不满,他们多次向我们强烈地表达了这样一种不满的情绪。我们

[1] [2]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