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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玉柱坚称没错 对撤销获奖资格“保留申诉权利”

时间:2010-1-20 12:12:57  来源:中国青年报
是,现在法律没有认定之前,我认为我的这种做法是符合和谐社会主题的,能体现快乐摄影、科学创作这一方针。

  记:“共同创作”、“潜规则”符合和谐社会的主题?

  桑:我们觉得我们这种创作,充分体现了和谐社会主题。作为省摄协负责人,我到各地去创作,下面的影友是不是得给我提供最佳条件、陪着我去创作?(如果)创作完之后,我把这些创作成果都归我有了,我又发表又获奖,你在家里会是什么心情啊?反过来,我拍完之后找到你,看吧,这里面你也付出辛苦了,你需要哪张,你就拿去,在省内发表、展出。我将来出书,在国家(层面)的(展出)时,我再出面,因为省内是我主持协会工作啊,那你说你是什么心情?是不是非常愉悦?非常快乐?

  记:为什么合作作品不共同署名?共同署名,既不涉及侵权问题,又让大家都得荣誉,不挺好吗?

  桑:我们大家在合作创作时就有言在先,谁能拿去(得奖)就谁拿去,不要嫉妒谁得了(什么奖)。只要是和我一起创作的,你现在就可以拿出去自己发表,都是宣传吉林省嘛。人必须大度,看主流,不要看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