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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能“绝对自由”

时间:2010-2-2 10:26:05  来源:解放日报

  为了替“谷歌事件”辩护,“网络自由论”声音渐起。有的“世界警察”试图在互联网世界中也当警察,维护这个虚拟世界的绝对自由,而不是维护它应有的秩序。

  事实上,互联网不是一个纯自然、纯技术的世界,而是一个充满社会属性的世界。显然,它和东西方任何一个现实社会一样,都需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可能也无法做到绝对自由。

  近日,以“浪漫”著称的意大利人也在监管互联网,意大利总理正推动相关法令出台。监管对象包括谷歌旗下著名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要求这些网站上传的视频均接受审核,以防止暴力和色情视频在网上泛滥。同时,法令还准许电信运营商关闭不守法令的网站,并对其实施最高达150万欧元的重罚。

  西方如此,东方也是。韩国政府从本国网络舆情的实际出发,力推网络实名制,要求在大型网络社区注册时提交实名信息,正是针对论坛中充斥的流言蜚语、谩骂中伤,让发帖者对自己的话负责。因为这些不实和过激网论甚至杀人于无形,逼使多位韩星以自杀方式还自己清白,也使一些网民失去了最基本的尊严。

  就连网络界最大的 “自由主义者”——美国也少不了互联网法制。仅在保护儿童网络安全方面,就有3个联邦法律加以管控。如《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规定,接受联邦资金资助的公立学校和图书馆必须在电脑系统中安装过滤软件,防止儿童接触到淫秽色情,否则对责任人施以相应罚款或监禁。

  网络世界如此纷繁芜杂,倘若听凭任意网页浮出水面,那么不仅大量“很黄很暴力”的内容,会令青少年沉溺上瘾、家长哭诉“网络害了孩子”;而且众多盗版影音文件的下载地址,会让搜索网站也惹上侵犯知识产权的官司;还有一批暗藏木马病毒的网站链接,使黑客潜入越来越多的电脑窃密盗号……

  正因此,人类缔造的互联网不能是一张机械化的互联网,而应是一张以人为本、主观能动的互联网。维护好互联网的秩序,才有真正的自由。

  徐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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